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申报2015年度河南省国土资源科技奖励的通知
各省辖市国土资源局,各省直管县(市)国土资源局、省地质矿产局,省煤田地质局、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厅属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
根据《河南省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按照厅年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15年度河南省国土资源科技奖励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今年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全省科技创新大会和全省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等有关科技工作决策决定及相关精神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突出科技创新和在适应国土资源新常态、加快动力、结构转换的驱动作用,突出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突出科技成果显著的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切实通过科技成果评审奖励工作,充分发挥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科技创新积极性、主动性,激发在加强基础理论研究、关键技术攻关和、核心装备研发、提高土地、地质矿产、地质灾害防治等重点领域的创新活力,多产出高质量的科技成果项目,着力服务于支撑和引领我省国土资源中心工作事业发展,着力为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做更大贡献。
二、奖励申报受理范围和条件
申报河南省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应符合《办法》规定的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
1. 申报项目应是已经完成并取得科技成果技术评价证明的国土资源领域科学技术成果和专项业务工作成果。
科技成果技术评价证明是指由国家规定具备组织鉴定资质的部、省科技主管部门和省厅颁发的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国家发明专利证书和已发布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等。
2. 2015年度及以前已经获得河南省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的项目,2016年度不得以相同技术内容再次被推荐为河南省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励。
3. 申报一等奖的项目,科技成果必须达到国内领先及以上水平。
4. 不得推荐涉密项目。
三、申报与推荐程序
按照《河南省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规定程序进行。厅属单位、厅机关处室的申报奖励材料直接报省厅科技处;省地勘行业各部门申报奖励材料由主管局统一推荐申报;各省辖市(含所属县(市、区))、各省直管县(市)国土资源部门的申报奖励材料按管辖权通过省辖市国土资源局、省直管县(市)国土资源局归口推荐申报。
申报单位应填写“河南省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及相关附件,推荐书可在河南省国土资源厅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下载网址为:http://www.hnblr.gov.cn/。申报单位应按照“推荐书填写说明”要求认真填写各项内容。推荐单位应对报奖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填报“推荐汇总表”(加盖公章),统一报送厅科技处。
四、申报奖励材料
1.河南省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技术评价证明、应用(或引用)证明及效益证明、查新报告(申报一等奖者需提供)、科技成果登记证书及有关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含1份盖有公章的原件);
2.河南省国土资源科技奖励申报项目简表(附件1),每个项目25份(表头需加盖公章);
3.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2)一式2份(由推荐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
4.河南省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国土资源科技奖励申报项目简表、推荐项目汇总表的电子文档1份;
5.科技成果及其附图、附表完整的印刷版2套,电子版光盘1份。
五、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奖励时需同时进行科技成果登记,应提交的资料目录见附件3。
2.推荐一等奖的项目奖励候选人不超过15人,推荐二等奖的项目奖励候选人不超过10人,推荐三等奖的项目奖励候选人不超过7人。每个项目完成单位不超过7个。申报奖励的候选人、候选单位名单及排序应与该项目的科技成果鉴定证书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3.申报河南省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时,要提交具备资格的科技情报机构出具的查新报告(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或省信息研究院等);基础研究与科技著作类成果需提供在公开发行的科技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及被他人引用、应用的证明。各种媒体宣传报道和个人信件不得作为评价证明。
4.应用证明与社会经济效益证明需采用统一格式(见附件4),且须有应用单位公章与财务专用章。
5.每个申报项目的所有申报资料应装好资料袋,资料袋上应注明项目名称、类型、申报单位、推荐单位、申报奖励等级等内容(具体格式见附件5)。
六、推荐时限和报送地点
推荐河南省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项目的日期为2016年8月26—28日,逾期不予受理。推荐材料请报送省厅科技处。
联系人:杨利凯 电话 0371-68108195
附件:
1. 河南省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励申报项目情况简表
2. 河南省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励推荐汇总表
3. 科技成果登记时须提交的资料目录
4. 应用证明
5. 推荐项目资料袋封面
6. 河南省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
2016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