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若干意见》(豫政〔2015〕71号,以下简称《意见》),集合行政、经济、技术、法律、纪律等多种手段,采取最严格的措施来履行党中央、国务院赋予河南耕地保护的责任担当,巩固河南的国家粮食核心主产区的重要地位。
作为河南省今年在土地管理领域出台的一个重大文件,为什么要出台这样一份文件?对我省社会经济发展将产生什么影响?在新常态下耕地保护总体目标有没有提高?《意见》有哪些具体措施?怎么确保《意见》提出的任务目标得到落实?等一系列问题。近日,省国土资源厅负责人就有关问题接受了本台记者专访。
河南电视台:我省在省政府层面出台这样一份文件有什么重要意义?
盛国民:河南作为国家粮食主产区,一方面粮食总产量实现“十一连增”,2014年粮食总产量居全国第二、中部地区第一;另一方面,随着中原经济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以及“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河南迎来新一轮发展热潮,新型工业化、城镇化、生态建设和米字型高铁网络、城际铁路等大交通建设的快速发展,建设用地刚性需求长期居高不下,耕地保护的形势更加严峻。无论是从讲政治、保红线的高度,还是从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科学发展的角度,都迫切需要制定出台一个指导全省形成耕地保护合力的综合性文件,更好的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来继续巩固河南国家粮食生产核心区地位,积极支持河南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发展战略,建设美丽河南。
河南电视台:《意见》在总体目标上较以往的提法有什么不同?有没有新的更高更严要求?
盛国民:以往我们所说的耕地保护,更多的是指耕地数量上的保护,之前我们的工作侧重点也在数量上,而对于耕地质量上关注较少。国土资源部在公布全国土地第二次调查成果时指出“从优质耕地减少的情况看,13年来全国城镇用地增加是比较快的,优质耕地减少得多。13年间,城镇用地增加4178万亩,占用大多是优质耕地。仅东南沿海5省就减少了水田1798万亩,相当于减掉了福建省全省的水田面积”。客观的讲,虽然十几年来我们都实现了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只是在数量上强调平衡,占近补远、占优补劣、占水田补旱地的问题不同程度的存在。这样的工作是不符合新常态下实现科学发展需要的,应将耕地质量的管理和建设纳入整体的耕地管护体系中来。
生态文明建设近年来的认可和重视程度不断提高。从环境体系来看,耕地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载体,是农业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湿地、绿地、景观等多种生态功能。我国作为农耕大国,河南是农耕大省,要建设生态文明,保护耕地是怎么都绕不开的一个关键举措。
所以,为指导全省完成今后一个时期的耕地保护任务,我们提出新的目标——“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并突出的强调要“确保全省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保持现有耕地数量基本稳定、总体质量不下降”的更高要求。
河南电视台:《意见》有哪些具体措施来支撑完成确定的任务目标?
盛国民:我们遵循耕地保护优先原则,在全国率先提出建立以耕地保护为首要任务的“大耕保”土地管理格局,推进土地管理的六项主要工作将重心和着力点转向保护耕地,将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穿于土地管理全过程、各环节:一是实行管控性保护,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导向作用。以保护耕地为核心要求调整完善土地规划,在土地管理的基础依据上强化耕地保护内容。二是实行约束性保护,严格划定和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切实将优质耕地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以守住耕地保护最后底线。三是实行补救性保护,强化耕地占补平衡数质并重。强调耕地“谁占谁补”“占优补优”的法定责任,督促用地单位完成补充耕地任务。实行耕地占补平衡属地化统筹管理,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加大补充耕地开发力度,对省以上重点项目暂时难以落实“占优补优”任务的以做出承诺方式保障正常用地报批。积极对新补充耕地进行地力培肥,对建设占用耕地探索进行耕作层表土剥离再利用。四是实行建设性保护,有效开展土地整治。实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指令性分配,督促各地政府主导推动,结合省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建设工程,引导聚合涉农资金集中力量进行整治,全面完成国家下达建设任务。五是实行倒逼性保护,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减少耕地占用。通过严格用地标准、盘活存量、增加占用成本等措施,倒逼建设不占或少占耕地,缓解保护压力。六是实行惩治性保护,严格土地执法监管。健全国土资源部门与公安、监察、法院、检察院查处违法占用耕地的协同机制,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特别强调追究违法占用耕地构成犯罪的刑事责任,震慑并遏制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强化警示约谈和问责工作,传导保护压力到各级地方政府。
河南电视台:这样看,《意见》的具体措施还是很全面的,关于确保政策落实的责任分工有没有体现?
盛国民:从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层面看,各方面的耕地保护职责是明确的,关键是日常执行不到位。为此,我们依据现行政策法规,进一步系统梳理了保护耕地的责任构成。
首先是落实政府主体责任。《意见》中指出,各市、县(区)政府是耕地保护的责任主体,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耕地占补平衡、土地整治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等耕地保护各项任务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人为直接责任人。
其次是强化部门共同责任。《意见》中明确,各市、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央确定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耕地保护总体格局和要求,各司其职、紧密配合、主动作为,落实好耕地保护共同责任。较为全面地界定了国土、农业、财政、审计、环保、统计、监察、发展改革、住房与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林业等部门的耕地保护责任,要求在资金、审计、质量管理、污染防治、日常工作衔接等方面强化部门配合。
河南电视台:《意见》的具体措施还是很全面的,落实好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我们省需要怎么做?
盛国民:落实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要结合河南实际,在坚守耕地红线、确保粮食生产能力的前提下,留足农业结构调整和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空间。抓好三方面工作:加强规划统筹和控制,从源头上严格保护耕地,严格划定和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强化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调节作用;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数质并重政策要求,按照“占一补一、先补后占、占优补优”的原则,确保建设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的数量、质量相当,坚决防止以次充好、以劣补优;严格土地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破坏耕地的行为,严禁滥占滥用耕地。努力做到“有力保护、有效保障、有序开发”,以全面完成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支撑好我省“三大战略”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