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第一批次评选和获评模范县(市)复核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5〕24号)的要求,依据《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评选考核办法》和《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指标标准体系》,省国土资源厅组织对我省已获评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的焦作市武陟县、三门峡市灵宝市、驻马店市西平县、许昌市长葛市、洛阳市孟津县和焦作市进行了省级复核,复核考评综合得分均达到考量标准,通过复核。
为保证评审结果公正、公平、公开,现将申报评优县(市)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1月6日至2016年1月12日。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河南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办公室联系,并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反馈意见。
省厅创建活动办公室
电 话:0371—68108686 、68108578
传 真:0371—68108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