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土资源厅
关于受理2015年度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单位乙丙级资质申请的公告
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9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0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1号)规定及《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等5部规章的决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2号)要求,省国土资源厅决定受理2015年度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单位乙、丙级资质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受理申请范围
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新立、升级丙级资质,延续丙、乙级资质。
2.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新立、升级丙级资质,延续丙、乙级资质。
二、 申请材料和有关要求
1.资质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对注册资金、人员、业绩、设备、工作质量、业务培训、业务手册和管理制度等的说明)。
2.按照国土资源部令第29号、30号、31号三个资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资质申请表、报盘软件、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报送要求请在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http://www.mlr.gov.cn,“下载服务-软件-地质灾害软件”板块)下载。
3. 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三证”(身份证、职称证、毕业证)和单位业绩的证明材料。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应当与原件一致,递交申请时当场核对后退回原件。
4. 单位性质为企业的,需提供本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上年度和本年度上半年社会保险(养老、医疗)证明材料(需社保机构盖章)。
三、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
为便于集中审理,申请单位务必于2015年8月17日至21日将申请材料(纸质、光盘各1份)报送至省国土资源厅行政服务中心(郑州市金水东路18号)。 联系电话:0371- 68108153 |
201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