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压覆省地勘基金项目评估的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15-07-23 00:00 浏览人次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

关于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建设项目压覆省地勘基金项目核实报告评估的公告

2015年第七批)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3]101号)、《河南省国土资源厅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管理工作通知的意见》(豫国土资发[2014]22号)以及参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矿业权评估项目的公告》(2006年第21号)、《关于印发<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74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业权出让评估委托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81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业权评估报告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82号)的有关要求,现公告如下建设项目压覆省地勘基金项目核实报告,拟进行成本价值评估工作。

1、新增S539偃师山化至顾县营房口改建工程拟压覆省地勘基金项目核实报告;

2、河南省国道107许昌境改建工程拟压覆省地勘基金项目核实报告。

 

评估费用暂时参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河南省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前期费用定额标准的通知(暂行)》(豫财办建[2009]229号)确定。若有新的定额标准出台,按新标准确定。

已在我厅备案且愿意承担评估任务的矿业权评估机构均可向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提出书面报名申请,申请内容包括评估机构资质、专业人员情况、评估业绩、从业信用情况、评估质量保证承诺书。

本期拟委托评估项目报名时间截止2015729日,过期不予受理。730日下午3点半,河南省国土资源厅508室公开摇号。

注意事项:1、未在我厅备案评估机构报名暂不受理。2、省地质勘查项目管理办公室将对报名单位资格进行审核。3、对符合报名条件,通过资格审核的单位,自行按时参加摇号,不再另行通知,过时不候。4、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单位,有关申报资料不再退回。5、不按以下格式提供报名材料的,报名申请无效。

报名材料格式为:1、加盖公章正式公文;2、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3、公司探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4、注册评估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5、矿业权评估机构报名表;6、质量承诺书。

 

联系人:王卫      联系电话:0371-68108280

 

附件:1、评估机构报名条件

2、评估项目的要求

3、评估机构报名表

                                2015723 

附件1、2、3 评估机构报名条件等.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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