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机制健全 任务明确 奖惩落实
来源: 作者: 时间:2015-07-06 00:00 浏览人次

近年来,商丘市国土资源局按照“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的职能定位,坚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始终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在推进国土资源宣传方面积极置措、主动作为,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市国土资源系统每年在部省以上报刊发稿量持续稳定在100篇以上;在《资源导刊》杂志发稿量也呈上升趋势,逐年递增,2014年度在《资源导刊》杂志上共发表各类稿件151篇10万多字,在全省排名第4位;先后成功推出了宁陵县土地协管员制度、孙会中先进事迹、睢县网格化管理经验、民权队伍建设模式、夏邑新农村建设经验等先进典型事例。商丘市局和宁陵、民权、睢县、夏邑等县局连续多年被《资源导刊》杂志社评为“通联工作先进集体”,多名通讯员被评为优秀特约记者。

商丘市国土资源局党组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长期与《中国国土资源报》、《资源导刊》杂志社等多家主流媒体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并与中国国土资源报社签订宣传框架协议,设立文化共建基地。通过基层调研、集中约稿、专题访谈、重大节日活动等形式,广泛宣传国土资源工作取得的成绩。市局和各县(区)局相继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明确的责任管理机制,实行目标化管理,并纳入年终考核。

对各县(区)局的宣传工作,市局采用积分排序的方式,量化任务。规定凡在市级主流报刊和月点击量超500人次的网站上刊登1篇宣传稿件积2分;在省级主流媒体、国土资源领域权威性媒体和点击量超1000人次的网站上刊登1篇宣传稿件积3分;在国家级主流媒体、国土资源领域权威性媒体和月点击量超3000人次的网站上刊登1篇宣传稿件积5分。年终对各县(区)局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排序。同时,要求各县(区)局每月必须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刊登本单位宣传报道4篇以上,市局机关各科室每月必须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刊登宣传报道1篇以上,或者向市局办公室报送有价值的宣传素材1篇以上。新闻宣传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的一项内容,纳入年终百分考核。

 为将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市局建立了新闻宣传工作通报制度,每季度对各县(区)局、机关各科室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刊登宣传报道情况汇总、排序,对完不成工作任务的,在全系统通报批评。年终结合各单位发稿和积分情况确定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同时,提高宣传奖励制度,规定凡被市级主流新闻媒体采用每篇稿件奖励200元;被省级主流新闻媒体采用每篇稿件奖励300元,被国家级主流新闻媒体采用每篇稿件奖励500元,每半年兑现一次。年终设立优秀通讯员奖,对为全市国土资源宣传作出贡献的先进个人进行物质奖励。对各县(区)局,年终市局根据各单位发稿积分情况,评选出一、二、三名进行表彰。各县(区)局也相继落实了奖励机制。该制度的落实,进一步提高了新闻宣传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为进一步完善宣传工作队伍,挖掘和培养宣传工作人员,市局安排宣传工作人员积极参加省、市相关部门举办的专题培训,定期对所属单位宣传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升通讯员的综合素质和写作能力。全市国土资源系统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宣传工作会议,总结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同时,市局还确立了社会全员化宣传制度,规定凡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相关的正面宣传稿件,由撰稿人提供刊登原稿,结合媒体级别、稿件质量、篇目字数等情况进行统一整理汇总,经认定审核后,参照奖励标准进行奖励。社会全员化宣传极大地调动了社会力量,扩大了新闻线索来源取到,壮大了新闻采编队伍,形成了社会广泛关注并积极参与国土资源宣传的良好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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