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组建于2001年8月,是河南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直属事业单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中心规格为正处级。主要为全省土地整理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根据中心实际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4人。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
编号 |
拟聘岗位 |
专业要求 |
学历 |
条件 |
招聘人数 | |
1 |
初 级 岗 位 |
公共管理类(土地资源管理等) |
全日制学历 |
硕士研究生 |
2014、2015年毕业生,年龄在35岁(含)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2 |
2 |
农业工程类(农田水利工程等),经济学类 |
本科及以上 |
有2年(含)以上从事土地整理相关工作经历者,年龄在35岁(含)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2 |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热爱国土资源事业,具有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5.身体健康,工作积极主动,有责任心,能吃苦耐劳。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其它不符合有关要求的。
四、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分别在人社厅(网站:http://www.ha.hrss.gov.cn/)、省国土厅(网站:http://www.hnblr.gov.cn/)网站发布招聘信息。由河南省国土资源厅统一组织实施。招聘程序主要包括: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公示日期:2015年6月12日至6月23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6月16日至6月23日。
2.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郑州市金水东路18号省国土资源厅主楼710室),联系咨询电话0371-68108316,联系人:彭老师。
3.提交材料
⑴下载填写《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提交报名表纸质一份,电子版(含照片)发送至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邮箱(hnstdzl@126.com 注明“公开招聘报名”)。
⑵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推荐证明)、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一寸免冠照片5张、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和证书等。
⑶应聘者需按上述要求报送材料,否则视同放弃申报。
⑷应聘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依靠涂改证件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4.资格审查
⑴中心受理应聘人员的申报材料,对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将符合条件的人员提交厅人事处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凡招聘岗位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未达到1:3的,相应递减本岗位招聘人数。
⑵网上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应聘者可登陆以下网址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
网址:http://www.tdzl.ha.cn(河南省土地整治网)
(三)考试
1.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是否具备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笔试委托有资质的考试机构或高校组织,面试在厅统一指导下,由招聘单位负责具体实施。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面试的人员名单和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通过http://www.tdzl.ha.cn(河南省土地整治网)进行公布。
2.成绩的计算与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分数相同时,进行面试加试。
笔试成绩应在笔试结束后及时在http://www.tdzl.ha.cn(河南省土地整治网)进行公布,面试成绩于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考试总成绩及时在http://www.tdzl.ha.cn(河南省土地整治网)进行公布。
(四)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的有关标准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
按照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经厅人事处审核后,分别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国土资源厅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内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取消聘用意见,报厅人事处批准。
五、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人员应遵守相应的工作纪律,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招聘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六、监督电话
0371-68620256(省国土厅纪检监察室)
0371-69690289(省人社厅事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