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3]101号)、《河南省国土资源厅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管理工作通知的意见》(豫国土资发[2014]22号)以及参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矿业权评估项目的公告》(2006年第21号)、《关于印发<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74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业权出让评估委托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81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业权评估报告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82号)的有关要求,现公告如下建设项目压覆省地勘基金项目核实报告,拟进行成本价值评估工作。
1、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中原大道建设项目拟压覆省地勘基金项目核实报告;
2、河南省洛阳市玄奘路(原南环路)建设工程拟压覆省地勘基金项目核实报告;
3、新建郑州至万州铁路项目(河南境内)拟压覆省地勘基金项目核实报告。
评估费用参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河南省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前期费用定额标准的通知(暂行)》(豫财办建[2009]229号)确定。
已在我厅备案且愿意承担评估任务的矿业权评估机构均可向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提出书面报名申请,申请内容包括评估机构资质、专业人员情况、评估业绩、从业信用情况、评估质量保证承诺书,报名时间截止2015年3月13日,过期不受理。
注意事项:1、未在我厅备案评估机构报名暂不受理。2、省地质勘查项目管理办公室将对报名单位资格进行审核。3、对符合报名条件,通过资格审核的单位,另行通知摇号时间。4、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单位,有关申报资料不再退回。5、不按以下格式提供报名材料的,报名申请无效。
报名材料格式为:1、加盖公章正式公文;2、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3、公司探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4、注册评估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5、矿业权评估机构报名表;6、质量承诺书。
联系人:王卫联系电话:0371-68108280
201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