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汝州市红岭根矿区铜矿详查变更勘查矿种网上公示表
勘查项目名称 |
河南省汝州市红岭根矿区铜矿详查 |
探矿权人 |
汝州市华原实业有限公司
|
证 号 |
T411201004002040349 |
有效期限 |
2014年7月2日至2016年7月1日 |
勘查面积(km2) |
7.18
|
勘查矿种 |
铜矿 |
变更后矿种 |
石英岩矿 |
申请理由 |
通过开展地质、化验、钻探及槽探等工作,经勘查提交铜矿详查报告估算铜矿资源量(332)+(333)矿石量 1.79 万吨。因储量达不到最低开采规模,不能办理采矿许可证。勘查区还发现石英岩矿体2个矿段,勘查估算矿区石英岩矿矿体资源量(332)+(333)矿石量21976万吨,其中(332)2575万吨、(333)19401万吨。具有进一步勘查和开发前景。且石英岩矿为本次勘查新发现矿种。勘查矿种由铜矿变更为石英岩矿,符合《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探矿权变更勘查矿种有关事项的通知》( 豫国土资发 【2014】101号)第二款的规定。
|
专家组论证审查意见 |
经专家组论证,该项目经勘查工作,提交铜矿详查报告估算铜矿资源量(332)+(333)矿石量 1.79 万吨。因储量达不到最低开采规模,不能办理采矿许可证。但勘查中发现了具有勘查开发前景的石英岩矿。该区发现的石英岩矿,为本次勘查的新发现矿种。 铜矿变更为石英岩矿,为高风险类变更为低风险类,符合《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探矿权变更勘查矿种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14〕101号)勘查矿种变更的条件,建议省国土资源厅对矿业权人变更勘查矿种的申请予以批复。
|
公示意见 |
|
公示时间:2015年1月14日至2015年1月23日
公示期内对本探矿权转采矿权公示内容有异议的,需在2015年1月23日17点前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郑州市金水东路18号河南省国土资源厅行政服务大厅。联系电话:0371-68108037,联系人:张依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