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长办公会参会人员集体学习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目的是针对当前土地管理面临的新形势,充分借鉴和吸收地方成功经验,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制度进行了归纳和提升。
盛国民厅长指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既是当务之急,也是长远之计。国土资源部以第61号令发布《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首次以部门规章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进行规范和引导,全面贯彻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要求,充分吸纳了近年来地方节约集约用地的先进做法,切实加强了与现行法律法规的衔接配套,把节约集约用地纳入了法制化的轨道,对于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从更大范围、更宽领域和更深层次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提升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承载能力,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障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健康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盛国民厅长强调,全省国土资源系统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贯彻《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从理念转变、规范遵循和实际操作三个层面认真领会、准确把握、学深学透,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管理,提高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参会人员:
厅 领 导:盛国民 杨士海 文茂林 石昆山 王西同
苗玉林 朱俊峰
总规划师:张荣军
总工程师:张兴辽
办 公 室:张昌全 何 晨
督 查 室:王现波
行政服务中心:李跃进
法 规 处:蔡 豪
调控监测处:王文卿
规 划 处:雷子平
财 务 处:杨昌生 靳全斌
耕 保 处:陈治胜 赵明珍
用 地 处:李学耕
利 用 处:赵亚平
开 发 处:林应满
勘 查 处:豆效广
储 量 处:张淑娴 吴敬杰
环 境 处:梁世云 李 明
执 法 处:王秋生
信 访 处:王东亚
人 事 处:潘建军
机关党委:石湘田
监 察 室:孙顶杰
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谷书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