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长办公会参会人员集体学习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
来源:厅直机关党委 作者:李京 时间:2014-11-03 00:00 浏览人次

厅长办公会参会人员集体学习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目的是针对当前土地管理面临的新形势,充分借鉴和吸收地方成功经验,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制度进行了归纳和提升。

盛国民厅长指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既是当务之急,也是长远之计。国土资源部以第61号令发布《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首次以部门规章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进行规范和引导,全面贯彻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要求,充分吸纳了近年来地方节约集约用地的先进做法,切实加强了与现行法律法规的衔接配套,把节约集约用地纳入了法制化的轨道,对于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从更大范围、更宽领域和更深层次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提升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承载能力,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障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健康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盛国民厅长强调,全省国土资源系统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贯彻《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从理念转变、规范遵循和实际操作三个层面认真领会、准确把握、学深学透,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管理,提高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参会人员:

导:盛国民  杨士海  文茂林  石昆山  王西同

苗玉林  朱俊峰

总规划师:张荣军

总工程师:张兴辽

室:张昌全   

室:王现波

行政服务中心:李跃进

处:蔡  

调控监测处:王文卿

处:雷子平

处:杨昌生  靳全斌

处:陈治胜  赵明珍

处:李学耕

处:赵亚平

处:林应满

处:豆效广

处:张淑娴  吴敬杰

处:梁世云   

处:王秋生

访 处:王东亚

处:潘建军

机关党委:石湘田

室:孙顶杰

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谷书景

  • 版权所有:河南省自然资源厅政府网站标识码:4100000028
  • 网站地图 备案号:豫ICP备15002648号-2 郑公备:41010002000049
  • 技术支持: 河南省地理信息院 大河网 技术支持电话:0371-68108608 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