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领导集体学习《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
《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目的是为规范国土资源行政处罚的实施,保障和监督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保护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盛国民厅长要求全省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的内容、要求,严格依法按条例办事。面对多样化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随着国土资源管理形式的不断变化,国土资源行政处罚执行面临着新的挑战,新《办法》的施行,无疑是一盏指路的明灯,照亮了国土资源执法的道路。新《办法》的实施,让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调查更加公平、公正,调查结果更加准确,行政处罚更加权威。一旦形成了违法事实,违法当事人必须得到应有的处罚,让国土资源违法分子无处藏身,真正做到从规范行政权力出发,切实保护群众权益。
参会人员:
厅 领 导:盛国民 杨士海 文茂林 石昆山 王西同 苗玉林
总工程师:张兴辽
办 公 室:张昌全 何 晨
行政服务中心:李跃进
法 规 处:陈彦召
勘 查 处:豆效广
开 发 处:林应满
储 量 处:张淑娴
环 境 处:梁世云
执 法 处:王秋生
科 技 处:张平和
人 事 处:潘建军
督 查 室:王现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