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地质资料延期汇交办理指南
来源:矿产资源储量处 作者:郑亚琳 时间:2014-10-29 00:00 浏览人次

河南省地质资料延期汇交办理指南

 

一、办理依据:《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2年第349号)第十一条、《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2003年第16号)第十一条

二、提供材料:

1. 地质资料延期汇交申请表》,一式三份;

2. 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汇交地质资料的延期汇交申请材料。

三、办理时限:符合规定5个工作日。

四、办理程序:

 

 

 

通讯地址:河南省金水东路18号 河南省地质博物馆1410房间
工作电话:0371-6810835768108356
联 系 人: 郑亚琳

 

 

下载表格:

 

地质资料延期汇交申请表.doc

  • 版权所有:河南省自然资源厅政府网站标识码:4100000028
  • 网站地图 备案号:豫ICP备15002648号-2 郑公备:41010002000049
  • 技术支持: 河南省地理信息院 大河网 技术支持电话:0371-68108608 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