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 南 省 国 土 资 源 厅 办 公 室
豫国土资办函〔2014〕122号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关于开展“最美地质队员”推选活动的
通 知
各地勘单位主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弘扬“三光荣”时代内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展示地勘行业形象,凝聚地勘行业力量,投身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推动地勘行业改革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矿产资源保障和地学服务支撑,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寻访最美地质队员”宣传活动的函》(国土资厅函〔2014〕823号)的要求,现就我省开展“最美地质队员”推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选条件
(一)遵守党纪国法,无不良记录;
(二)从事地质勘查、教学、科研等工作8年以上;
(三)扎根地勘一线,在地质调查、矿产勘查、地质科技、地质服务等方面作出突出业绩,事迹感人。
二、推选组织
我省“最美地质队员”推选活动由省国土资源厅设立推选委员会,组织开展推选工作。
主 任:杨士海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副主任:何 莉 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纪委书记
贺建委 省有色金属地质矿产局副局长
耿建国 省煤田地质局总工程师
张兴辽 省国土资源厅总工程师
成 员:张昌全 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主任
豆效广 省国土资源厅地质勘查处处长
潘建军 省国土资源厅人事处处长
石湘田 省国土资源厅机关党委调研员
张振关 省纪委驻厅纪检监察室主任
温道军 省核工业地质局局长
裴进堂 省国土资源厅信息中心书记
袁可林 《资源导刊》杂志社社长
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委、地质勘查处负责具体协调组织工作。厅推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地质勘查处,负责材料的接收、上报以及相关组织、联络工作。省国土资源厅信息中心、《资源导刊》杂志社负责在省厅门户网站、杂志上开辟宣传专栏,配合对我省评选出的“最美地质队员”的宣传报道。
三、推选程序
(一)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河南省有色金属地质矿产局、河南省煤田地质局负责组织本系统企事业单位开展典型事迹人物推选、材料审核报送工作。各局推选人数分别为4、2、2人。
(二)省核工业地质局、厅属各地勘单位各推选1人。
(三)其他省属科研院所、地质院校、具有地勘资质的单位自愿参与推选工作,每个单位推选不超过1人。
根据省核工业地质局、厅属各地勘单位、其他省属科研院所、地质院校、具有地勘资质的单位各参与单位报送的推荐情况,由省国土资源厅推选委员会组织推荐单位有关人员采取无记名投票的办法产生2名,连同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省有色金属地质矿产局、省煤田地质局上报的8名经推选委员会审核后,在省厅门户网站上公示7日无异议后,上报国土资源部。
四、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推选工作主要面向基层,使推选活动赢得广大地质工作者的支持和参与。要坚持公正公开、优中选优、真实可信的原则,确保推荐的先进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公认度。
(二)各单位在推选中,对推选对象的事迹和内容认真审核,上报材料要内容真实,形象逼真、富有感染力。推选对象的名单、事迹材料、宣传素材的纸质、电子版于2014年10月31日前报省国土资源厅地质勘查处。
(三)各有关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财经纪律,不得向宣传对象、单位摊派常规宣传、组织费用。
联系人:王爱林 电话:0371—68108166 13592608752
2014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