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土资源厅
关于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建设项目压覆省地勘基金
项目核实报告评估的公告
(2014年第一批)
来源:河南省国土资源厅 作者: 时间:2014-08-12 00:00 浏览人次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3]101号)、《河南省国土资源厅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管理工作通知的意见》(豫国土资发[2014]22号)以及参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矿业权评估项目的公告》(2006年第21号)、《关于印发<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74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业权出让评估委托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81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业权评估报告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82号)的有关要求,现公告如下建设项目压覆省地勘基金项目核实报告,拟进行成本价值评估工作。

1、洛阳市东环路(新区段)建设工程拟压覆省地勘基金项目核实报告;

2、洛阳市伊滨区伊洛大道建设项目拟压覆省地勘基金项目核实报告;

3、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河南省段)建设项目拟压覆省地勘基金项目核实报告;

4、洛阳市希望路跨伊河大桥引线工程和龙门北桥引线 工程建设项目拟压覆省地勘基金项目核实报告;

5、焦作至桐柏高速公路登封至汝州段拟压覆省地勘基金项目核实报告;

6、濮阳220千伏台前输变电站建设场地拟压覆省地勘基金项目核实报告;

7、郑州市大学南路与西南绕城高速公路互通式立交新建工程拟压覆省地勘基金项目核实报告;

8、河南省新密市云岩宫水库改扩建工程拟压覆省地勘基金项目核实报告;

9、台辉高速公路豫鲁省界至范县段工程拟压覆省地勘基金项目核实报告。

评估费用参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河南省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前期费用定额标准的通知(暂行)》(豫财办建[2009]229号)确定。

已在我厅备案且愿意承担评估任务的矿业权评估机构均可向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提出书面报名申请,申请内容包括评估机构资质、专业人员情况、评估业绩、从业信用情况、评估质量保证承诺书,报名时间截止2014813日,过期不受理。

注意事项:1、未在我厅备案评估机构报名暂不受理。2、省地质勘查项目管理办公室将对报名单位资格进行审核。3、对符合报名条件,通过资格审核的单位,另行通知摇号时间。4、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单位,有关申报资料不再退回。5、不按以下格式提供报名材料的,报名申请无效。

报名材料格式为:1、加盖公章正式公文;2、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3、公司探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4、注册评估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5、矿业权评估机构报名表;6、质量承诺书。

 

联系人:王卫    联系电话:0371-68108280

 

附件:附件1、2、3 评估机构报名条件等3.doc

 

                                2014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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