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省有色金属地质矿产局,省煤田地质局,厅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省“两权价款”地质科研项目的管理,提高地质科研成果质量及应用效果,根据全省“两权价款”地质科研类项目进度安排,我厅决定对2009、2011(含2010)两个年度的“两权价款”地质科研类项目进行绩效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的内容和评分标准
此次绩效考评工作将针对地质科研项目和承担单位分别进行考评。项目考评的内容主要包括工作进度,工作质量,科研目标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科技鉴定及获奖情况,科研成果及效益(软件、专利发明、出版专著、发表论文、技术创新、人才培养、技术进步与成果应用推广情况),资料保管与汇交等,具体内容见附件1。
考评采用量化指标,按上述内容分项赋值,总分按100分设置。考评结果共分四级,即5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60~74分为合格,75~89分为良好,90分及以上者为优秀,赋分标准见附件2。
二、考评的组织和实施
绩效考评工作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组织管理,由科技处会同财务处实施。
项目考评的程序是:项目承担单位自评、主管局初评、省国土资源厅考评。项目承担单位对本单位承担的项目逐项目进行绩效自评(评分表及自评报告编写题纲分别见附件2、3)后,由单位汇总(汇总表见附件4)并分别提交项目自评报告和单位考评报告,经主管局组织专家初审,形成初评报告后,报省国土资源厅考评(厅属单位的初评和考评合并进行)。
承担单位的绩效考评由省国土资源厅根据年度项目绩效考评结果和项目考评情况综合测算得出。
三、考评的结果和应用
省国土资源厅根据绩效考评报告和考评结果,对绩效考评工作进行总结,并将考评结果予以公布。项目绩效考评结果将作为今后省国土资源厅确定年度科研项目承担单位的重要依据。项目承担单位应对项目绩效考评结果和考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完善项目管理办法,提高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项目后续实施过程的管理。
四、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
项目承担单位的自评(含单位考评)和主管局初评工作应于2014年6月底前完成。各主管局、厅属单位务必于2014年7月10日前,将2009年、2011(含2010)年度项目的自评、单位考评、主管局初评报告及河南省“两权价款”地质科研项目绩效考评结果汇总表(附件4)一并报送省国土资源厅。省国土资源厅科技处、财务处将根据项目承担单位自评、单位考评、主管局初评情况,组织开展对地质科研项目进行考评,具体考评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陈颖 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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