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申报2014年度国土资源科技项目计划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14-03-12 00:00 浏览人次

   各省辖市国土资源局,各省直管县(市)国土资源局、地质矿产局,省煤田地质局,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厅属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国土资源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科技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豫国土资发2013100号),更好地为国土资源中心工作提供科技支撑和科技服务,进一步增强国土资源科技自主创新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度省国土资源科技项目计划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科技项目计划有关要求

(一)申报2014年度厅科技计划项目(均为自筹经费项目),应以《河南省国土资源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科技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明确的重点任务及重大科技创新工程为依据进行。

(二)各省辖市国土资源局、各省直管县(市)国土资源局、地质矿产局负责组织本地区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结合当地实际组织申报年度科技计划项目至少1-2项。

(三)各行业主管局要向各地勘单位转发文件并组织好申报工作,审查汇总后报厅科技处。

(四)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列入省厅年度科技计划:

1.已列入国家、部、省、省辖市科技发展计划的项目;

2.国土资源各专项业务工作项目,科技含量较高,具有一定创新性的;

3.自选课题、自筹资金、具有创新性和推广应用价值的项目。

(五)申报列入厅年度科技计划的项目,需填写河南省国土资源厅科技项目立项建议书(加盖本单位公章、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一式两份及电子文档。

二、申报科技项目计划注意事项

(一)要进一步提高科技项目立项质量。国土资源科技创新工作已列入省厅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各地在积极申报科技项目的同时,要不断提高科技项目立项质量。要按照年度科技立项申报指南,紧紧围绕国土资源行业的关键技术、重难点问题和领域,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组织科技攻关。

(二)要进一步规范科技项目承担单位。各省辖市(县、区)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科技项目的管理、组织和协调,组织好直属事业单位申报并承担科研项目,不再直接申报科研项目。要注重“政产学研用”相结合,联合有关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使科技创新更好地为国土资源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三、报送时间和地点

申报厅科技项目计划的有关表格和填写要求可从河南省国土资源厅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申报时间:201449-10

申报材料受理地点:省国土资源厅科技处(1002房间)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    037168108195

高晓明  037168108817

 

附件  1.2014年度国土资源科技项目立项申报指南.doc

            2.河南省国土资源厅科技项目立项建议书.doc

 

 

 

20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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