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土资源厅2010年省两权价款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项目
中标公告
豫财招标采购[2011]130号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河南省国土资源厅的委托,就河南省国土资源厅2010年省两权价款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将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2010年省两权价款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项目
二、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1]130号
三、项目简要说明:本次招标的内容为2010年省两权价款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项目。
四、招标信息:
公告日期:2011年3月29日
开标日期:2011年4月19日
开标地点: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评委会成员:郭艳凤、张运珍、曹伟谦、孙锦屏、李小杰、梁世云、魏泓
五、中标信息:
包 |
执行项目名称 |
中标人 |
中标人住所 |
中标金额
(元) |
1 |
河南省焦作市幅1:10万区域水文地质普查 |
河南省地质调查院 |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81号 |
1500000 |
2 |
河南省济源市浅层地热能勘查与区划 |
河南省地质调查院 |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81号 |
1270000 |
3 |
周口幅水文地质普查(1∶10万) |
河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 |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18号 |
2160000 |
4 |
驻马店市区浅层地热能调查评价 |
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工程院 |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81号 |
2225800 |
5 |
扶沟县幅1:10万区域水文地质普查 |
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工程院 |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81号 |
2325400 |
6 |
漯河市区浅层地热能调查评价 |
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工程院 |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81号 |
2171000 |
7 |
周口市区浅层地热能调查评价 |
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工程院 |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81号 |
2115200 |
8 |
南阳市城市规划区浅层地热能调查评价 |
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测绘队 |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文化宫路31号 |
1780000 |
9 |
河南省粮食核心区许昌市幅1:10万水文地质调查 |
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测绘队 |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文化宫路31号 |
1780000 |
10 |
河南省粮食核心区新乡市幅1∶10万水文地质调查 |
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队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南阳路56号 |
1830000 |
11 |
郑州市主要矿区1:10万矿山地质环境调查 |
河南省地矿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郑州市互助路25号 |
1370000 |
12 |
河南省郑州市深层地热水示范监测井建设 |
河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 |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18号 |
1750000 |
13 |
河南省濮阳市重点经济区浅层地热能勘查评价 |
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队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郑花路86号 |
1700000 |
14 |
新乡市浅层地热能勘查 |
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队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郑花路86号 |
1600000 |
15 |
焦作市浅层地热能调查评价 |
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队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郑花路86号 |
1773000 |
16 |
河南省安阳市浅层地热能调查评价 |
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队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南阳路56号 |
1650000 |
17 |
新郑市1:10万水文地质调查 |
河南有色岩土工程公司 |
郑州市二七区中原路107号 |
440700 |
18 |
鹤壁市新城区浅层地热能资源调查 |
河南省国土资源科学研究院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41号 |
1520000 |
19 |
商丘市城区浅层地热能调查评价 |
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十一地质队 |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81号 |
2020000 |
20 |
河南省柘城县幅1:10万水文地质调查 |
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十一地质队 |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81号 |
1994800 |
21 |
南阳粮食核心区(二区四县)1:10万水文地质调查 |
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勘查院 |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81号 |
1987000 |
六、联系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保民 联系电话:0371-65993320
联系传真:0371-65993320 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于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持保证金收据原件来我公司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中标人持合同及保证金收据办理相关手续。
谨对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各供应商表示衷心的感谢!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二O一一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