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受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认证的公告
来源:环境处 作者: 时间:2011-05-31 00:00 浏览人次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

关于受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和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资质认证的公告

豫国土资公告〔2011〕5号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29号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30号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31号令),经研究定于2011年6月下旬受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申请(含新申请、到期延续或升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单位

  河南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地质勘查单位。

  二、申请材料

  申请单位需按国土资源部第29号令、第30号令、第31号令规定的内容编制并提交申请材料。包括有关证件的原件和业务手册(新申报丙级资质不需要单位业绩和业务手册)等。

  三、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

  申请单位应于2011年6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一式2份,光盘1份、人员三证原件)报送至省国土资源厅行政服务中心。

  请在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政府公开》栏目中下载资质申请表。

  联 系 人:梁世云  陈湘波

  联系电话:0371-68108588   68108156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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