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先进典型引领资源整合——就推荐全国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先进矿山访部矿产开发管理司负责人
来源: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 作者:丁全利 屈红刚 时间:2010-12-13 00:00 浏览人次

    近日,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国土资源部关于推荐全国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先进矿山的通知》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为什么要推荐全国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先进矿山,如何推荐?对全国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先进矿山,当地政府会有哪些优惠政策和支持等等。就上述问题,记者日前采访了国土资源部矿产开发管理司负责人。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开展全国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先进矿山推荐工作的初衷。

    负责人: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是矿产开发领域落实科学发展观、调整矿产开发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资源高效开发利用的一项重要举措。为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调动矿业权人参与整合和地方政府推动整合的积极性,搭建平台加快建立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长效机制,有必要在全国推荐一批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先进矿山,树立典型,推广经验,引导和推动全国整合工作。

    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在各地有一定的工作基础。2006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的《意见》,之后,各地积极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效。截至2009年6月底,全国完成了5046个矿区整合任务,减少矿业权22276个。但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多方面利益关系的调整,工作量大,政策性强,难度大,各地整合工作进展不平衡。为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经国务院同意,2009年10月,国土资源部、发展改革委等12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各地采取有力措施,按照统一部署,编制了整合实施方案并抓紧组织实施。全国除北京、天津、上海外的28个省(区、市),计划在2010年完成1528个矿区的任务,通过整合将减少矿业权3885个。国土资源部已对469个省级重点挂牌督办矿区进行了公告,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应该说,通过这几年的整合工作,一批重点矿山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显著提高,安全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状况明显改善,矿山所在地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在带动周边矿山进一步开展整合工作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因此,推荐全国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先进矿山已具备了良好的工作基础。

    记者:这次推荐的对象是哪些?有什么条件要求?

    负责人:考虑到整合工作主要是通过市场化运作推进的,整合先进矿山推荐工作要充分调动矿业权人的积极性,《通知》规定,将矿业权人作为先进矿山的推荐对象。

    《通知》明确,按照国办108号及国土资源部141号文件要求完成了整合工作任务,通过整合矿产资源开采布局明显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明显提高、矿山地质环境状况明显改善、严格履行法定义务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矿山企业,均可参与全国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先进矿山推荐。

    为确保全国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先进矿山的先进性和示范性,这次推荐对先进矿山的推荐主体设置了“一票否决”条件:凡整合工作存在弄虚作假,以采代探、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未按规定足额缴纳有关税费和价款,未按规定对采矿权进行有偿处置,近三年内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破坏,或存在采矿权纠纷的矿山,不得作为全国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先进矿山推荐对象。

    记者:对获评整合先进矿山的矿山企业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哪些优惠政策和支持?

    负责人:国土资源部对确定的整合先进矿山予以通报表扬,依据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在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以奖代补”奖励资金、整合矿山的矿产资源配置,钨、锑、稀土、萤石和高铝黏土等矿种的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等方面,将给予整合先进矿山政策倾斜和支持。

    对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先进矿山所在的市、县,国土资源部将按照有关规定,优先考虑安排中央和地方财政出资开展的地质矿产调查评价项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优先考虑授予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

    记者:各省(区、市)这次共组织推荐116个备选矿山,相对于全国自2006年以来涉及整合工作的6000多个整合矿区来说,推荐比例是否偏低?

    负责人:本次推荐工作将从各地推荐的备选整合矿山中,遴选产生约100个全国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先进矿山。实际上通过整合取得显著成效的矿山远不止100个,但本次推荐工作本着“严格标准、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就是要遴选出在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成效方面处于全国领先的示范矿山,切实达到树立典型、推广经验的目的。

    记者:本次推荐工作的程序和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负责人:我们将采取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推荐,国土资源部组织专家对各省(区、市)报送的备选矿山进行实地核查和评选,遴选产生整合先进矿山。矿业权人申报材料经县级人民政府和市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查后,将审查合格的矿山企业申报材料集中报国土资源部审查。国土资源部组织专家对各省(区、市)报送的备选矿山进行实地核查和评选,遴选产生整合先进矿山,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国土资源部确定为全国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先进矿山。

    推荐工作分两批进行,各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分别在2010年12月31日前、2011年6月30日前,向国土资源部报送第一批、第二批整合先进矿山推荐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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