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国有地勘单位登记探矿权和承担探矿权勘查项目现状调查工作的意见
来源:勘查处 作者: 时间:2010-12-14 00:00 浏览人次

豫国土资办发〔201078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国有地勘单位登记

探矿权和承担探矿权勘查项目现状调查工作的意见

各地勘单位主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解国有地勘单位登记探矿权和承担探矿权勘查项目的现状,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国有地勘单位登记探矿权和承担探矿权勘查项目现状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060号),定于201011月中旬至12月下旬开展国有地勘单位登记探矿权和承担探矿权勘查项目现状调查工作。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勘单位主管局要组织所属地勘单位按照调查的范围、内容和要求,完成《国有地勘单位登记探矿权现状调查表》(附件2)、《国有地勘单位承担探矿权勘查项目现状调查表》(附件3)的填报工作。各地勘单位于20101220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报件一式四份并附电子文档)上报所属地勘单位主管局。

二、各地勘单位主管局要按照《省国有地勘单位登记探矿权现状调查汇总表》(附件4)、《省国有地勘单位承担探矿权勘查项目现状调查汇总表》(附件5),对所属地勘单位填报的附件2和附件3进行汇总核实,并将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的纸质报件一式三份并附电子文档,于20101224日前报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地质勘查处

三、省地质环境监测院、国土资源科学研究院和地质博物馆要按照调查的范围、内容和要求,完成《国有地勘单位登记探矿权现状调查表》(附件2)、《国有地勘单位承担探矿权勘查项目现状调查表》(附件3)的填报工作,并于20101220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报件一式四份并附电子文档)直接报送国土资源厅地质勘查处

四、请登录河南省国土资源厅网站(www.hnblr.gov.cn),在通知公告栏目中《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国有地勘单位登记探矿权和承担探矿权勘查项目现状调查工作的通知》文件中下载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

联系人及电话:王爱林  0371——68108166

              李允巍  0371——68108168

附件:  1.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有地勘单位登记探矿权和承担探矿权勘查项目现状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0〕60号).doc
2.国有地勘单位登记探矿权现状调查表.xls
3.国有地勘单位承担探矿权勘查项目现状调查表.xls
4.省国有地勘单位登记探矿权现状调查汇总表.xls
5.省国有地勘单位承担探矿权勘查项目现状调查汇总表.xls

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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