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 作者: 时间:2010-07-28 00:00 浏览人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切实推进国土资源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的普及率,拓宽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升信息服务质量,促进依法行政和行政为民,部决定今年继续开展全国国土资源系统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情况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对省级(含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同)、市级(含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下同)、县级(含市辖区、县、县级市、旗,下同)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省级重点检查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质量和信息的更新情况,以及所辖市级和县级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的普及率(详见附件2)。对市级、县级重点检查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质量及信息更新情况,并对在线办事、公众参与和网站设计进行综合评估(详见附件3和附件4)。

  二、工作部署

  本次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2010年12月1日-2010年12月31日)

  省级、市级、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照检查内容进行自查,同时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所辖的市级及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形成本地区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自查报告(内容提纲见附件1),并填写附件2至附件5(如本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没有某项检查内容涉及的管理职能,请在附件2至附件4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检查内容表内自查情况中予以说明并附相关依据)。其中,对于市级、县级国土资源政务信息公开情况的检查,按照附件5要求统计市级和县级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的普及率,对于未实行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的单位要在表内说明未公开的原因以及何时开展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在对所辖各县级国土资源政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的基础上,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推荐3个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开展较好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作为参与评估的单位。各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将自查报告、附表于2010年12月31日前(以电子邮件和纸质两种形式)提交部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二)部组织检查阶段(2011年1月1日~1月31日)

  部将组织人员通过互联网对照各地自查报告对各省级、市级和推荐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部在汇总两个阶段检查工作的基础上,将检查结果在部门户网站上公布。

  三、工作要求

  (一)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今年要全部实现政务信息网上公开。

  (二)各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好本地区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自查工作,实事求是地开展检查。认真编写自查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检查内容表。

  (三)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检查内容和本地实际,完善本级国土资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进一步做好网站的规划和建设工作。加强国土资源政务管理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建设,强化信息网站安全,增强网站亲和力,有效提高信息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联系人及电话:张垚垚 010-66558782   

  E-mail:yyzhang@infomail.mlr.gov.cn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日

1.2010年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执行情况自查报告内容提纲.doc
2.省级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检查内容表.doc
3.市级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检查内容表.doc
4.县级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检查内容表.doc
5.省(区、市)自查结果统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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