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作者:admin2 时间:2010-07-02 00:00 浏览人次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平顶山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及市政府的要求,我局编制了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

一、概述

2009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平顶山市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国土资源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措施,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1、机构职能;2、法律法规;3、规划计划;4、土地管理;5、地质矿产管理;6、地质环境管理;7、新闻动态;8、管理工作;9、综合信息;10、公开指南;11、公开目录;

(二)信息公开数量:我局2009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5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局领导信息、职责分工、部门内设机构等信息76条,行政业务信息169条,政策法规类的信息2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1、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栏;2、省国土资源厅连接窗口;

(四)我局对2008年以来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全面梳理,并在网上公开发布,公开的内容涉及部门机构职能、法律法规依据、行政事项、服务内容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确保使重要的、有价值的、应该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做到不重不漏。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09年度,我局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复议、诉讼情况

2009年度我局未发生一起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在建设政务信息网上做了一些工作,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执行情况有了较大改善,但我们认为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二是局各职能部门信息提供,缺乏制度约束,导致部分栏目建设仍不够完善,发布信息量少;三是由于信息公开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开展的时间短,任务重,工作机制方面还不够完善。为进一步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强培训,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2010年我局将以全体工作人员为对象,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格式的培训,加大信息采集、整理的力度,提高每一位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二)优化服务,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我局将认真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确保2010年完成国土资源管理信息的增补、变更等工作,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充分利用好网络这一平台,实现所有的政务信息全部上网公开,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服务,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公信力。

(三)督促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我局将进一步严肃纪律,对本局和下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同时虚心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 版权所有:河南省自然资源厅政府网站标识码:4100000028
  • 网站地图 备案号:豫ICP备15002648号-2 郑公备:41010002000049
  • 技术支持: 河南省地理信息院 大河网 技术支持电话:0371-68108608 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