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国土资源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作者:admin2 时间:2010-07-02 00:00 浏览人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土资源部、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洛阳市委、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编制完成本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一、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2009年,我局制订了《洛阳市国土资源局政务信息公开规定(试行)》,目前正在按照《洛阳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修改完善。按照“除保密部门和保密内容外,一切可以公开的都要公开”的原则,将凡属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都进行全面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100条。公开内容包括:信息公开规定、信息公开目录、工作动态、机构情况、法律法规政策、人事信息、专项工作、土地利用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土地登记、土地变更调查、建设用地审批、土地供应和出让、采矿权审批、矿产资源储量、矿业权评估报告备案、土地矿产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土地矿产依法收费、资质管理、地价、公益性地质资料、表格下载、在线咨询、在线查询、在线申报、信箱类栏目、访谈直播类栏目、调查类栏目等。对应公开的国土资源政府信息全部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公开。

在主动信息公开的同时,我局不断开辟国土部门与群众沟通渠道,在门户网站开设了“连线政府”、“局长信箱”、 “举报信箱”、“建言献策”、“在线访谈”、“信息公开申请”等栏目。2009年共办理“连线政府”答复207件,办理“局长信箱”“举报信箱”57件;做到了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声。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次,均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我局未向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09年,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2件;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0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策的把握能力有待提高;二是公开程序还需进一步规范;三是便民性有待提高;四是长效工作机制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五是信息公开网络化和信息检索技术水平有待加强。

七、2010年工作打算

1、查漏补缺积极解决存在问题。

2、按照国土资源部、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对我局门户网站进行改版。对标定地价、网上受理、网上查询、听证会、发布会、领导访谈等栏目进行修改和完善。

3、积极推进网上审批系统、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努力使国土资源行政审批结果直接在局门户网站上公开。

4、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采取更加有利的措施,推进国土资源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公开、透明、规范、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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