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二OO六年土地供应计划
来源: 作者:admin2 时间:2006-07-04 00:00 浏览人次
一、经营性用地供应计划
1.法院街宗地:东至龙亭西路,南至法院街、小旗纛街道路中心线,西至清明上河园,北至龙亭西路。面积为109673.1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
2.自由路宗地:东至新务农街、用地边界,南至木厂街道路中心线,西至中山路道路红线,北至自由路道路红线。面积为3000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
3.文殊寺宗地:东至丽都大厦西界、规划地界,南至鼓楼街道路红线,西至南书店街临街保留建筑,北至居民区。面积为1#地块10842.9平方米、3#地块7632.9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
4.针织内衣厂宗地:东至杂技团西围墙,南至刷绒街道路中心线,西至午朝门广场东侧停车场东界,北至龙亭湖南路道路中心线。面积为3588.2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
5.装饰器材厂宗地:东至规划用地界限,南至规划用地界限,西至规划用地界限,北至惠济河南岸。面积为10115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
6.宾馆东侧宗地:复兴南街道路中心线,南至自由路道路红线,西至规划边界线,北至生产前街道路中心线。面积为3557.1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
7.寺后街北侧宗地:东至三民胡同路中心线,南至寺后街道路红线、规划边界,西至中山路道路红线、规划边界,北至规划边界。面积为10463.4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
8.预备役东侧宗地:东至金明西街道路红线,南至大梁路道路红线,西至规划边界线,北至广场北路道路中心线。面积为31008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
9.大梁路宗地:东至天地药业公司,南至居民区,西至居民区,北至大梁路。面积为1148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
10.锅炉厂宗地:东至毛纺总厂家属区西围墙,南至滨河路东段道路红线,西至公园路道路红线,北至规划用地边界线。面积为38746.7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
11.省一毛小学宗地:东至地界,南至地界,西至规划道路中心线,北至地界。面积360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
12.无线电一厂宗地:东至厂区围墙,南至新曹路道路红线,西至出让用地边界线,北至规划道路中心线、规划边界线。面积为1336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
13.宾馆东宗地:复兴南街道路中心线,南至自由路道路红线,西至规划边界线,北至生产前街道路中心线。面积为3557.1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
14.造纸厂宗地:东至居民区,南至居民区,西至居民区,北至科技路。面积为13082.5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
15.复兴街宗地:东至用地边界,南至儿童医院北墙,西至复兴街、复兴南街道路中心线,北至复兴北街道路中心线。面积为15673.5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
16.黄校北院宗地:东至民居,南至梁苑路道路红线、民居,西至二师东围墙,北至民居。面积为71446.24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
17.黄校东院南侧宗地:东至城墙保护界,南至西关面粉厂,西至西关北街,北至校家属院南墙。面积为19325.82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
18.黄校东院北侧宗地:东至城墙保护界,南至校家属院北墙。西至西北街,北至市修械所。面积为17266.73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
19.移动公司西侧宗地:东至中心血站、移动公司西界,南至宋城路道路红线,西至置地公司、诚信钢结构公司东界,北至康健公司。面积为33246.9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
20.集英街西侧宗地:东至集英街道路红线,南至规划用地边界线,西至规划用地边界线,北至规划用地边界。面积为35406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
21.东京文化艺术中心:东至夷山大街道路红线,南至大梁路道路红线,西至规划用地边界线,北至解放路道路红线。面积为45374.1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
 

二、工业用地协议出让供地计划
1.规划汉宋路以南,金明东街以西。面积为10533.96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
2.禹南街1号。面积为1000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
开发区宋城路以南、护城堤以东。面积为7235.9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
3.金明区育安街南侧、市消毒站西侧。面积为2491.1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
4.南郊郭寨。面积为4163.2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
五一路。面积为1781.9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
5.东郊皮屯南。面积为14657.3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
6.开发区翠柳街以西、金蝉路以北。面积为9069.17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
7.集英街以东、魏都路以北。面积为178781.9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
8.集英街以东、宋城路以北。面积为19629.0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
9.宋城路以南。面积为5284.84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
10.行宫商厦北侧。面积为1250.48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停车场用地。
11.东京大道北侧。面积为12616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
12.金明区育安街南侧、市消毒站西侧。面积为2491.1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
13.复兴大道以南、汴合耐火材料厂以西。面积为13948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
14.复兴大道以北、开柳公路以东。面积为49064.7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
15.龙亭区北郊私房院村。面积为16844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

三、划拨供地计划
1.魏都路以南、建筑材料厂。面积为22708.5平方米。规划用途为经济适用房用地。
2.大相寺北侧、马道街西侧。面积为3534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宗教用地。
3.开发区大梁路以南、金明大道以西。面积为250648.02平方米。规划用途为绿地。
4.理事厅以北、刘家胡同以南、理事厅小学以南以北。面积为4699平方米。规划用途为教育用地。
5.河道街以南、文殊寺街以西、文书寺北侧围墙以北。面积为12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宗教用地。
6.宋城路以南、开封纺织机械厂以西。面积为32300.5平方米。规划用途为经济适用房用地。
7.陵园路以北烈士陵园以西。面积为146062.9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
8.西郊变电站以南、明日新城小区以西、相国寺服装厂以东。面积为2097.7平方米。规划用途为经济适用房用地。
9.南刘府胡同以西、北兴街以东、双龙巷以南。面积为6816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医疗卫生用地。
10.西环路以西、北兴街以东、双龙巷以南。面积为5955平方米。规划用途为经济适用房用地。
11.周天路以北、黄河大街以西。面积为22365.65平方米。规划用途为经济适用房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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