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配套法规的规定,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拟对“河南省巩义市新中亚沟-池沟水泥用灰岩普查”和“河南省巩义市涉村郭峪-西沟水泥用灰岩普查”项目等2个探矿权进行挂牌出让。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已将本次挂牌工作交由巩义市国土资源局承办,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出让标的简介
序号 | 标的名称 | 矿区面积(km2) | 有效期限(年) |
1 | 河南省巩义市新中亚沟-池沟水泥用灰岩普查探矿权 | 5.24 | 3 |
极值坐标:东经113.1212-113.1455,北纬34.3930-34.4035 位置:该区位于巩义市新中镇和米河镇南部山区。 | |||
2 | 河南省巩义市涉村郭峪-西沟水泥用灰岩普查探矿权 | 3.21 | 3 |
极值坐标:东经113.0558-113.0718,北纬34.3535-34.3405 位置:该区位于巩义市涉村镇郭峪村和西沟村。 |
二、竞买人的资格要求
1、能够服务于巩义境内水泥产业发展,且从事矿业活动或与矿业相关联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2、参与竞买的单位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3、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5月19日17时前银行出具的人民币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的存款证明。
三、竞买申请与资格审查
1、竞买者请于2010年5月6日9时——2010年5月19日17时前,携带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到巩义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竞买申请(节假日除外)。如有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应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以上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均验原件留复印件。
2、2010年5月20日9时——2010年5月26日17时前对竞买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竞买“河南省巩义市新中亚沟-池沟水泥用灰岩普查” 项目探矿权的,应缴纳竞买保证金2000万元人民币;竞买“河南省巩义市涉村郭峪-西沟水泥用灰岩普查”项目探矿权的应缴纳竞买保证金2000万元人民币;竞买未成功者,如数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成为竞得人的按照规定时限缴纳探矿权价款,并持探矿权价款缴纳票据到巩义市国土资源局办理竞买保证金退还手续。如竞得人不按时缴纳价款,成交结果废止,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踏勘时间
2010年5月20日9时——2010年5月26日竞买申请人可自行前往拟挂牌出让矿区现场踏勘,费用自理。
五、挂牌出让时间、地点
挂牌时间从2010年5月27日9时至2010年6月9日17时止,在巩义市国土资源局地产交易中心进行挂牌出让。
六、其他事项
本次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情况,以本探矿权挂牌出让文件(挂牌出让须知)载明事项为准。本公告由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或巩义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竞买申请报名地点:巩义市国土资源局(国土局514房间)
地址:巩义市东区惠民路
联 系 人 :刘晓利(电话:13700860806)崔国豪(电话:13849066522)
联系电话 :0371-64392322
传 真 :0371-64399413
特此公告。
巩义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