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土资源“十五”计划和2015年发展规划
来源: 作者:admin2 时间:2006-06-24 00:00 浏览人次

序言

国土资源是不可再生的最重要的生产要素之一,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切实加强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是我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基础,也是今后长时期的一项艰巨的历史性任务。

2001年到2005年,是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时期,也是我省进入新世纪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十五”期间,我省将开始实施现代化建设的第三步战略部署,国土资源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

为了贯彻中央关于人口、资源、环境的基本国策,加强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的宏观调控,促进国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国土资源的需求,依据《土地管理法》和《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根据《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框架》,在全面总结“九五”经验与问题,认真分析形势、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河南省国土资源“十五”计划和2015年发展规划》。

本规划从河南国土资源的省情出发,紧紧围绕河南省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大局,明确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点和目标,是我省这一时期国土资源工作的蓝图和行动纲领。本规划以2000年为基期年,2005年为规划期,是规划的重点,展望到2015年。

一、国土资源利用和管理现状

(一)主要成效

“九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的正确领导下,我省以十五大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坚持依法治土、依法治矿, 依法行政,资源管理和资产管理并重,国土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发生了重大转变,国土资源事业得到较大发展。全省土地管理与地矿管理“九五”规划确定的主要任务和目标基本实现,耕地锐减情况得到有效的控制,矿业秩序混乱的局面得到了全面好转,有效保障了社会经济发展对国土资源的需求。

1、国土资源基本国策得到深入落实,严格用地管制制度,耕地占补平衡有余;全省矿业秩序全面好转

——省、市、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修编完毕,矿产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完成了试点工作。规划体系进一步完善,规划的实施管理得以强化,以规划为龙头的土地利用管理在《土地管理法》的实施过程中逐步走上正轨;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进一步落实,一亿亩基本农田面积保持稳定;适度开发了未利用地,全面进行工矿废弃地复垦和土地整理,有效地补充了耕地。1999年和2000年连续两年,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有余。

——以小秦岭金矿整顿为突破口,全面开展了矿业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在《河南省实现矿业秩序根本好转工作规划》的指导下,全省各地先后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层层明确了工作职责,加大了矿山监督管理力度,逐步清理了一证多矿及越界开采,严厉打击了各种违法开采行为,小、散矿点得到有效控制,规模效益增强,有效地保护了矿产资源。

2、服务于全省经济工作的大局,立足于改革和发展,为河南的经济建设提供有效的资源保障

——为国家、省重点建设项目服务,保障建设用地。“九五”期间,较好地保证了新荷、宁西铁路,洛三、开商、漯驻、漯周等高速公路以及国家储备粮库、污水处理厂、电网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办理建设用地38700公顷。

——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资源保障。截至1999年末我省共发现各类矿产126种(含亚矿种为154种),探明储量的有70种(含亚矿种为78种)。全省主要矿产新增探明储量:煤16亿吨、铁2098万吨、铝土矿1330万吨、金(金属量)50吨、银(金属量)203吨、水泥用灰岩5965万吨。按1990年的不变价格估算,累计探明储量的潜在价值为20603亿元,保有储量潜在价值为17236亿元。

——为国有企业改革服务。“九五”期间,成功地组织了省移动通信公司、中国石化集团、省高速公路公司等数十个单位改制涉及的土地产权界定、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资产处置工作。

——完成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和开采许可证的换证工作。实行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矿业权管理制度,保障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有序进行。

——为社会稳定服务,全省共调处近万起土地和矿业权属纠纷,妥善处理了大量信访案件,为维护经济发展的社会环境作出了较大贡献。

——建立了全省各级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领导体系和地质灾害监控、速报及汛期值班制度。我省各地出现的汛期地质灾害均得到了及时控制,有效减少了灾害损失。

——为推动小城镇建设服务。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土地管理服务和支持小城镇建设与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明确提出了加快小城镇建设和发展的政策措施,对我省的小城镇改革给予了大力支持。

3、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市场配置国土资源的机制初步建立

“九五”期间完成了128个城镇土地定级估价工作,为建立和培育地产市场奠定了基础。各地大力培育土地市场和矿业权市场,推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和探矿权、采矿权的依法出让、转让,有偿使用方式更加完备,有偿使用比例逐步上升,市场信息公布制度逐步建立,社会中介服务组织不断完善,市场日趋规范,初步发挥了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4、国土资源法制建设逐步完善,土地、矿业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不断加强

——“九五”期间,通过行之有效的“三五”普法和国情国策宣传教育, 土地、矿产资源的法制观念得到强化,全社会的资源保护意识明显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环境越来越好。

――国土资源法制建设稳步发展,逐步建立并完善配套了一批地方性法规,使各项工作基本上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相继颁布了《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河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河南省土地监察条例》、《河南省实施〈矿产资源法〉办法》、《河南省矿产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河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等法规。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健全,综合决策和执法的能力得到加强。一些土地、矿业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查处,较好地维护了国土资源管理秩序。

5、基础业务建设取得较大进展,国土资源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地籍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圆满完成了县级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基本完成了城镇地籍调查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及部分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登记发证。

——国土资源动态监测制度初步建立。建立了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统计制度,开展了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初步建立了地质灾害、地下水动态检测网络,为各级政府制定国土资源政策提供了准确可靠的数据、资料。

——地质调查取得新的进展。全面完成了国家下达的基础性、公益性地质工作任务。

——国土资源信息系统建设初具成效。国土资源信息技术在“九五”期间发展迅速, 一大批资源和环境专项数据库已经建成或正在建设之中,部分数据库实现了空间数据集成;已建成了基础地理、地籍管理等部分专项信息系统和部分地市、县级矿产资源和矿政管理信息系统、土地规划管理信息系统。信息化技术在国土资源管理中得到全面应用,诸如土地登记、矿产勘查登记管理、采矿登记管理、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地籍管理、土地规划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地质环境监督管理等,大大提高了国土资源管理的程序化和工作效率。

——测绘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有了较大进展。测绘行业原来政事不分的体制被初步打破,履行政府测绘行政管理职能的省测绘局与基础测绘队伍和专业测绘队伍进行了分离。省测绘局被国家测绘局选定为七个国家级数字化测绘生产基地之一,基础测绘业务有了很大进展。

——科技创新工作有了长足进步。土地科技方面,开展了以3S技术为依托的城镇地籍调查与重点城市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城镇土地分等定级估价和农用地定级估价技术、重点工程建设节约用地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在土地资源配置和产权流转的理论与实践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地矿科技方面,配合国家新一轮地质大调查,我省秦岭造山带岩石圈演化与成矿作用研究获重要进展。结合秦岭造山带独特的大地构造环境,发展了地质构造理论,发现了一批新的矿床类型;利用不溶性钾矿开发成功的新型钾镁肥被列入国家“九五”重点科技成果推广计划;清洁高效的煤炭地下气化已在新密市成功地进行了生产性试验,在国内首次取得了较为可靠、齐全的技术数据;难浸金矿微生物氧化技术已完成半工业试验;铂、钯元素超痕量分析技术及应用有重大突破, 应用该技术在南非发现了新的异常带,引起世界矿业界的震动。

“九五”期间国土资源利用与管理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标志着我省国土资源事业进入了全面发展的新阶段,为做好“十五”期间以及以后的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 主要问题

我省国土资源形势不容乐观,主要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1. 国土资源的供需矛盾将长期存在

建国以后,虽然经过开发土地,增加了一定数量的耕地面积,但由于人口的持续增长和国民经济的迅猛发展,工矿、交通与城镇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大量增加,再加上退耕还林还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以及自然害等多方面的原因,对耕地的占用量很大,耕地资源的供需矛盾十分突出。“九五”期间,经过不懈努力,耕地锐减的势头得到遏制,但由于受人口和建设的持续发展及后备资源不足的影响,耕地的供需局面仍然很严峻。

社会与经济可持续发展所需的矿产资源不足。河南省虽然矿产资源种类多、但部分支柱性的矿产探明储量不足;中、小型矿床多,大型、特大型较少;贫矿多,富矿少;共伴生矿多,独立矿床少;重要矿产资源保障需求难度大,资源供需矛盾日趋紧张。如我省的优势支柱性大宗矿产黄金、煤炭、石油产量位于全国前列,而保有储量则分别位于全国的第7、第9、第8位。国有大型矿山保有储量不足且缺乏后备资源,一些矿山保有储量只能满足矿山生产2—5年,严重地制约着相关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2. 资源紧缺与资源浪费并存

河南省耕地资源不论是相对量还是绝对量都是紧缺的,但过去受土地资源无偿使用和价格扭曲的影响,企业机关大量占用土地,多占不用,早征迟用,征而不用等现象很突出。城镇土地利用粗放,一方面是城镇规模无限制的外延扩大,乱设开发区,大量占用良田;另一方面,城镇存量土地又大量闲置。据调查,目前城镇内部大约有5%-10%的土地闲置,且工业用地占30%以上(工业用地合理规模一般为15%)、小城镇住宅用地过大,土地利用率与土地产出率都较低。

矿产资源利用方式粗放,大矿小开、重复建设、重复投资等问题突出。大部分国有矿山是50-60年代建立起来的,技术装备水平和集约化程度低,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程度较低,不同程度地存在采富弃贫、采易弃难、优矿劣用、共伴生矿产没有得到综合利用。在生产结构和布局方面,小矿山数量多且产量低、技术落后、生产效率低下,这种小规模的无序开发既破坏了矿业生产和经营秩序,又浪费了资源。

3. 城乡接合部土地利用混乱

城乡接合部建设用地快速膨胀,各类用地交错,市场交易主体复杂、秩序混乱,隐形交易、非法交易形式多数量大。主要原因是工业化城市化用地量加大,土地产权不明、权益不清、多头代表,管理薄弱等。

4. 资源利用市场化程度较低

目前,我省城镇国有土地的供地方式仍实行“双轨制”,即行政划拔和有偿出让并存,行政划拔用地的责、权、利不明确,加上我国实行较重的土地流转税和较轻的土地保有税,土地产权受到制约,影响了市场充分发挥有效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作用,致使城镇土地有偿使用市场化程度很低。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滞后。矿业投资、经营环境较差,矿业权市场和矿业权资本市场不发育。地质勘查投入严重不足,公益性地质工作萎缩,商业性勘查、开发投资机制尚未形成,地勘单位和矿业企业市场竞争力较弱。利用两种资源、占领两个市场的对外开放局面尚未形成。

5.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较为严重。

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忽视环境保护、生态恢复和污染治理,导致“三废”达标排放率低,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率低,土地复垦率低。矿山开采诱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次生地质灾害加剧。

6.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的宏观调控能力和执法力度较弱

现行的一些政策未能体现行业活动的特殊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规划、政策等调控体系尚不完善;一些地方法规不健全,管理力度较弱。

7.国土资源管理手段还不能适应形势的要求

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办公自动化、网络化、信息共享等方面还较落后,国土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与形势要求存在着很大差距。管理队伍的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国土资源利用和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主要任务

(一)面临的形势

规划期内,国土资源的利用面临着新的形势。一方面,由于人口增长的惯性作用,21世纪前15年我省人口数量将接近或达到历史最高水平,耕地的人均占有量可能达到历史最低点,矿产资源保有量将不能满足国民经济发展的需求,一些潜在的国土资源问题可能显露出来。另一方面,国家仍将实施积极的宏观经济政策,以刺激投资增长,扩大内需。加快发展,缩小差距仍是我省这一时期的首要任务。同时,受科技水平低、市场意识差等因素的影响,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难以在短期内有根本改观。耕地保护面临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小城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西部大开发和农业内部结构调整五重压力。矿产资源的有效保护与合理开发以及与其他自然资源、环境等相关产业的协调发展将面临新的挑战。

“十五”期间,我省国土资源管理也面临着新的形势。一方面,我省将积极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扩大对外开放。另一方面,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国土资源管理将产生较大影响。“入世”后由于农业生产结构的变化对现行的耕地保护政策、农村集体土地市场建设、农村土地使用制度等方面产生较大影响。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将为外国投资者到我国投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和国内企业到国外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以及矿产品的进出口提供了更为有利的条件。但随着国外低成本的矿产品、能源、原材料产品的进入,我国矿业将面临冲击。那些产品质量差、经济效益低的矿山企业将首当其冲,有可能成为不稳定的社会因素。我国矿业通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提高整体竞争力的任务非常迫切,非常艰巨。

这些形势的变化给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国土资源工作必须紧紧围绕经济发展的中心任务,适应新的形势,找准结合点,为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资源保障。

“十五”期间,做好我省国土资源工作具备许多有利条件。一是省委省政府对国土资源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为做好国土资源工作提供了保障;二是社会各界资源节约意识的提高,为做好国土资源工作创造了一个较好的环境;三是“九五”及以前的工作为“十五”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主要任务

1.围绕我省经济工作的主要任务,努力搞好服务

“十五”期间,国家仍将继续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要从规划、计划用地等方面入手,既要执行严格的土地管制制度,又要积极主动地为重点建设项目提供土地资源保障。要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做好建设项目的前期选址、征地补偿调查和补充耕地措施等工作。搞好上市公房的土地出让金征收、土地变更登记服务。

加大矿业引资力度,进一步开放我省矿业权市场。出台吸引省外国外资金勘查开发固体矿产资源的政策性措施,放宽勘查开采矿种的限制,简化办事手续,加快矿业招商引资步伐。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矿业权人到国外勘查开发矿产资源。

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根据国有企业行业、类型和改革的需要,采用不同的土地资产处置方式和管理政策,促进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积极指导、参与各种所有制性质的中小企业改革,建立健全法规政策,规范运作机制,促使土地使用权合理流转并保值增值。抓紧对各类企业进行土地产权界定、登记发证,解决企业土地权属纠纷,降低企业改革成本。合理处置矿业权价款,减轻矿山企业税费负担,维护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为矿山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要按照我省提高城镇化水平的要求,大力支持小城镇建设。在土地利用规划与计划中,给小城镇建设发展单列用地计划。通过小城镇的发展,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土地利用结构的优化配置。

2.紧紧围绕粮食安全,切实作好耕地保护工作

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切实保护好耕地,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规定,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除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外,其它一般性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区外用地。各项建设要尽量使用闲置土地和低效利用土地。房地产项目、经营性项目原则上只能安排到存量建设用地上,通过旧城改造、企业搬迁腾出土地,以招标、拍卖等出让方式从市场上取得。要充分运用经济手段,实行出让金优惠、减缓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鼓励政策,引导用地者利用存量土地。

严格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认真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加强农业结构调整的农用地管理,防止耕地毁坏。农作物的结构调整不得破坏耕作层,不得修建永久性工程建筑,更不得变相搞房地产开发。对确需占用基本农田进行农业结构调整的,要严格审批。

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土地开发整理要坚持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加大土地复垦力度,适度开发未利用土地的原则。要实行建设用地项目补充耕地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挂钩的制度。建立补充耕地储备制度,逐步做到建设占用耕地先补后占。要正确执行土地整理新增耕地的60%可以用作折抵建设占用耕地补偿指标的政策,推行农村土地整理和复垦置换政策,允许耕地补偿指标有偿转让。鼓励多方面筹集资金,积极推进土地开发整理社会化、产业化。要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的要求,抓好首批国家和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建设,切实发挥重点和示范作用。

搞好小城镇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要从长远和全局的高度,根据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并实施好村镇建设用地规划,继续搞好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既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又要节约土地。要严格控制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小城镇建设主要通过存量土地挖潜和村庄改造解决用地需求。必须占用增量土地的,也要先占废弃地、劣地和山坡地。占用耕地的,要做到“占一补一”。农民进入小城镇建设住宅的,必须建新拆旧、退宅还耕。农村要严格实行一户一宅制度。

3.合理配置和利用矿产资源,保障安全供应

坚持保护与开发并重,发挥矿产资源规划的调控作用,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的总量控制,调整和优化矿业结构,提高矿产资源的利用水平。加强矿产资源勘查评价,使重要矿产储量增长与消耗相适应。鼓励并积极引导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经营性勘查活动。鼓励开展金、银、煤层气、地热矿泉水、地下水等矿产资源的经营性勘查,鼓励与扶持到西部地区开展矿产资源勘查,鼓励矿山企业在矿区周边和深部开展矿产资源勘查。促进矿产品结构的调整,鼓励发展深、精加工矿产品。

重视矿业城市和资源枯竭的国有矿山企业的发展。矿业城市要积极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科学规划矿业城市的发展,做好资源枯竭后城市发展的安排。

调整和改善矿产资源开发的区域布局。按照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发挥优势、集约开发的原则,以市场为导向,推动区域矿产资源开发。依托资源富集区建成若干个各具特色的原材料综合产区和重点加工区。

4.加强国土资源调查评价,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基础资料和资源保障

加强公益性国土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国土资源调查评价要同经济紧密结合,加强关系到国计民生和经济发展的战略资源、地下水资源和国家重大工程建设前期地质勘察,加强地质环境勘察和地质灾害防治。优先部署重要经济区的综合地质调查、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评价、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前期地质勘察工作。积极参与西部地区地质调查,为西部大开发提供基础性和先导性地质资料。

深化地质工作体制改革,组建一支“队伍精干并相对稳定、装备精良、以高技术为支撑、调查与科研相结合”的地质“野战军”,承担省基础性、公益性地质工作。积极推进地勘行业管理,完善地质勘查项目成果管理。

——基础地质调查

围绕重要经济区、大中城市及近期重点工程的需要,扩大服务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区域地质、环境地质、水文地质、城市地质、农业地质等专项调查。围绕区域性重大基础地质问题和国际地学热点,组织和部署区域地球物理、区域地球化学和遥感地质调查,在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基础资料的同时,发展重大地学理论。

——土地资源调查、监测

开展耕地变化、非农建设用地规模扩展的土地动态监测,建立覆盖全省的土地利用动态监测系统和年度监测公报制度,实时更新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基础图件和数据。全面完成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农村集体产权调查和城镇地籍调查,基本完成村庄地籍权属调查;全面开展土地变更调查、城镇土地集约利用潜力调查与评价、农用地后备资源适宜性评价、土地价格调查和基准地价更新等。开展全省城市用地、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进一步调查坡耕地数量和分布状况,为有计划、有步骤地退耕还林还草提供基础信息和政策建议。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

优先安排工作程度较低地区的矿产资源区域远景评价,提高区域矿产资源评价程度,圈定一批成矿远景区。摸清全省矿产资源潜力。加强具有重大突破前景的栾川赤土店银铅锌矿、内乡湍源银多金属、桐柏地区银多金属等矿产地的调查评价,新增一批资源量。加强银、铅锌、金、铜、铝、地热、矿泉水和新的矿床类型的勘查,开展小秦岭等大型矿山后备接替资源勘查工作。

——环境地质调查和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

开展全省环境地质调查评价工作,重点评价黄河流域、淮河流域和海河流域。开展全省地下水资源调查和远景评价,加强西部山区缺水地区和沿黄城市群地下水资源勘查评价。强化地下水的动态监测工作。

加强地质灾害调查和监测,开展地质灾害多发区的调查与防治规划,查清我省主要地质灾害种类、时空分布、发育规模和危害程度。

5.加强宏观调控,提高国土资源的利用和管理水平

要切实加强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国土资源规划体系,努力做到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年度计划相互衔接。加强和规范各级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强化规划的严肃性,对违反规划和擅自修改规划的要从严查处。特别要做好县、乡两级规划的完善工作,重点解决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覆盖不全面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规划实施的跟踪和监督,确保各级规划的全面实施。建设项目用地要进行预审,用地要符合规划;全面开展全省各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切实搞好规划编制前的各项专项研究。建立起全国、省、市、县四级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体系。开展国土资源开发利用、土地整理、矿产资源勘查及地质灾害防治等专项规划编制。

同时,要开展国土综合开发整治的政策措施研究。运用经济手段调控土地、矿产资源供求关系。足额收缴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充分发挥税费政策和价格机制对产业发展和土地占用的调节作用。进一步强化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益,完善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制度,调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

强化行政手段对国土资源利用的管理和监督。对矿产品总量过剩、布局不合理、生产工艺落后、浪费资源和污染环境严重的矿山要依法取缔关闭、不予换证或暂停发放新许可证。积极引导和促进中小型矿山企业走联合办矿、规模经营、集约和综合利用矿产资源的新路子。

建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矿业结构与矿产品结构依据市场经济形势得到全面调整,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方式实现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矿产资源采选综合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进一步提高。

加强国土资源财务管理。改革预算编制方式,细化部门预算,提高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切实加强预算内政府性基金和其他土地、矿产资源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6.加强土地市场和矿业权市场建设,建立健全市场配置资源的新机制

市场机制是优化资源配置,实现资源最佳效益的有效途径。要加快扩大土地、矿产资源的有偿使用范围。凡不符合法律规定划拨供地的,都要实行有偿使用。实行有偿使用的土地,要积极探索多种方式,扩大招标、拍卖范围。经营性房地产用地一律以招标、拍卖方式供地。积极推行土地收购储备制度,调控市场,实现国有土地资产的保值增值,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切实做到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放开搞活和规范土地二级市场。

积极进行探矿权、采矿权的招标、拍卖试点工作,创造条件逐步在全省推行。鼓励矿业权依法流转,针对买断、入股、上市、企业资产重组等不同情况,制定出相应的管理办法,促进矿业权二级市场的规范化发展。

7.依法行政,实现国土资源利用秩序的根本好转

加强国土资源立法和执法是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关系的根本保障,也是促使国土资源利用秩序得到根本好转的重要保障。因此“十五”期间乃至今后更长的时间里,《土地管理法》和《矿产资源法》的实施是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长期任务。要扭转资源利用的混乱秩序,必须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坚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强对行政审批、确权发证、执收执罚、项目管理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执法监察制度,确保执法监察经费和装备,全面实行动态巡查责任制;充分运用卫星遥感监测等高新技术对土地利用和矿产开发进行直接监控;重点加强城乡接合部综合治理,严厉查处非法批地、非法占地、破环耕地、低价出让、无证开采及倒卖探矿权、采矿权等违法行为。努力走出一条“预防为主,事前防范和事后查处相结合”的执法监察新路子。要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妥善调处土地、矿业权属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8. 开展国土综合整治,促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十五”期间,启动国土规划与国土综合整治工作。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推进土地整理和复垦,推动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同步实施、协调发展。

―加强地质灾害监测与防治,保护和改善地质环境。加强地质遗迹的规划、调查与保护,强化地质遗迹保护区建设。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监测与防治规划,实行统一管理,分类指导,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建立和完善建设用地地质灾害评估制度。增加防灾减灾投入,实行多元化的防灾减灾投入机制。

加强对矿山“三废”的治理和矿山环境的恢复与重建。对新建矿山,要严格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制度和“三同步”制度;规范采矿废石的处理,加强采矿活动对地下水系统影响的评价。在自然保护区和其他生态脆弱地区,要严格控制矿业活动。建立矿山环境恢复的多元化投资机制,加大矿山环境治理力度,使矿区、矿山城市的环境质量有明显改善。

9.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促进国土资源可持续利用

贯彻“科教兴国”战略和科技创新精神,注重地球科学和资源科学的知识创新,研制、改进和完善关键技术,大力推广应用科研成果。通过基础研究、技术创新和高科技产业化,促进国土资源可持续利用。

围绕国土资源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面临的主要问题,集中优势力量,开展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基础地质调查、矿产资源潜力评价、资源集约利用与可持续发展、地质环境与地质灾害、国土资源信息化、国土资源管理科学等领域的科技攻关,为国土资源事业发展提供科学技术支撑。

应用对地观测技术、地面及地下探测技术、地质灾害监测与治理技术、分析测试与实验技术、信息技术和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等技术体系,加强技术创新,推动相关产业的发展。

发展立足于我省国土资源特点的资源科学理论体系,力争在造山带大陆动力学等地学理论研究方面有所突破。

10.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国土资源调查、评价、规划、管理现代化和信息服务社会化

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快国土资源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的科学化、现代化进程,为全社会提供方便快捷的国土资源信息服务。

——加强基础数据库建设。建设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全省地学基础数据库、钻孔数据库、重点成矿区带区域矿产资源评价数据库、油气储量数据库、地质环境数据库、土地利用现状、规划和遥感动态监测、城市基准地价、后备土地资源、地籍管理和农用土地分等定级数据库,完善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系统、矿产勘查数据库、地质资料目录数据库和重要馆藏图文地质资料综合数据库。

——促进国土资源调查评价信息化建设。开发国土资源调查评价的计算机辅助系统,研制与推广高效、实用的野外信息采集和整理技术;逐步建立国土资源动态监测网和国土资源调查管理信息系统。

——全面推进政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开发国土资源政务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国土资源综合统计信息系统和国土资源宏观决策支持系统;推进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

——搞好信息的开发利用与社会化服务。基本形成全省国土资源信息服务网站体系;建成基于国际互联网的国土资源信息服务网站,开发网络服务系统,形成统一的对外信息服务窗口。

——加强信息化基础建设。建设各级国土资源管理机构局域网,形成国土资源主干工作网络;建设国土资源数据交换中心;加强国土资源信息标准化建设。

三、国土资源利用与管理总体思路和目标

(一) 总体思路

按照我省经济建设的总体部署,“十五”以及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国土资源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针,全面贯彻《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和保护自然资源、保护良好生态环境的基本国策。以服务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坚持资源保障、资源安全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为主线,以资源利用方式、资源管理方式和资源配置方式的转变为重点,努力调整国土资源的使用结构,为国民经济结构调整、为社会发展和稳定服务。建立稳定、完善的国资源保护体系,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配置体系;符合国家法律和河南实际的法规体系;科学高效的信息化体系;精干廉洁的国土资源管理队伍体系。保障国土资源安全配置,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二) 目标

1.总体目标

满足经济增长对国土资源的需求,为实现第三步战略目标作好必要的资源准备;国土资源利用水平明显提高;国土整治取得显著成效;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资源要素市场;建立集中统一、精干高效、依法行政、具有权威的国土资源管理体制,进一步提高国土资源管理水平。

2.主要规划指标

〔1〕.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到2010年,全省耕地减少量不得超过14.87万公顷,其中建设占用耕地量不得超过11.2万公顷;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补充耕地量不得少于15.87万公顷;确保全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812.03万公顷,做到省域范围内耕地总量只增不减,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达到689.47万公顷,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85%以上。

〔2〕.为全省经济建设提供用地保障,本着节约用地、合理用地的原则,“十五”期间,全省农地转用要控制在9万公顷以内,其中建设占用耕地量要控制在6万公顷以内;到2015年,15年内,农地转用量要控制在21万公顷以内,其中建设占用耕地量要控制在16万公顷以内

〔3〕.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力度:“十五期间”,全省补充耕地不低于6.5万公顷,到2015年,全省补充耕地不低于17万公顷。

〔4〕.加大基础性地质调查力度,引导和促进商业性地质勘查工作,为我省矿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通过工作,圈定一些成矿带,发现一批新的矿产地;开展深部外围探矿为老矿业企业提供接替资源。开展华北平原农业和工业集中区地下水资源潜力调查,提交一批新的水源地;进行省外矿产资源勘查,力争在西部建立2处矿产资源勘查基地,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进行国外矿产风险勘查。

〔5〕.提高矿产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矿产资源采选综合回收率和利用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3-5%。

〔6〕.建立和完善国土资源市场体系,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积极培育矿业权市场,建立健全矿业权、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制度。全面推行国土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土地使用市场化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到5%以上。年均土地收益量达到10亿元以上。加强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业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的征收和使用管理,切实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益。自2001年起全省矿产资源补偿费入库额每年递增5%。

〔7〕.建立和完善地质环境监测体系和重要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系统,“十五”期间,生态环境治理率达到30%以上;使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50%,人员伤亡率减少65%;至2015年,矿山环境污染普遍得到治理,实现生态环境治理率达50%以上,地质灾害发生率和损失量减少70%,人员伤亡减少80%。

〔8〕.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立健全完善的国土资源土地法规体系。力争用五到十年的时间,在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初步建立体现合法、合理、公正、效率、责任原则和依法行政的程序和制度。

〔9〕.加大执法和监察力度,使土地利用和矿产开发秩序得到根本好转。“十五”期间违法案件查处率达到 80%以上,结案率达到90%以上;2015年前,使这一指标再分别提高10%和5%。

〔10〕.完成河南省国土资源信息标准化建设、基础空间数据库建设和河南省国土资源信息主干网络建设,全面推进国土资源政务管理信息化。至2015年,建立起内容丰富、覆盖全省、并向全国提供数据的国土资源基础数据库和结构完整、技术先进的信息交换网络,实现国土资源调查评价、规划、服务和管理工作全过程的信息化。

四、规划期内国土资源利用与保护重大工程项目

(一)国土综合整治工程

国土整治工程概括为国土资源的开发、利用、治理和保护。“十五”期间,要启动国土资源规划与国土综合整治工作, 选择3-5个试点区域综合开展土地整理与复垦、地质灾害防治、土地生态环境建设、矿山环境的恢复与重建工作,推动国土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同步实施、协调发展。制定并实施国土综合整治试点区域地质灾害监测与防治规划、土地环境生态建设规划、土地整理与复垦规划、矿山“三废”治理和矿山环境恢复与重建规划,理顺资金渠道,加大资金投入。在搞好试点的基础上研究制订出适合我省省情国土综合整治政策措施,全面推动我省国土综合整治工作。计划投资5亿(其中矿产资源补偿费1.5亿、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1.5亿,国土整治事业费2亿)用于该工程项目。

(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程

“十五”期间,投资50亿元,开展土地整理工程,通过这些工程的实施,计划补充耕地 6.5万公顷,支撑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目标的实现。

规划期间,要坚持“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加大土地复垦力度、适度开发宜农土地”的原则。土地整理要结合农田基本建设、中低产田改造、小流域治理和村镇建设,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由点到面,逐步推进,积极开展田、水、路、林、村的综合调整与治理。整理的主要重点是村庄和农田 ,主要目的是增加耕地及其他农用地的有效利用面积,并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黄河两岸平原区、淮河上游地区和南阳盆地区为全省土地整理重点区。

土地复垦要以采煤塌陷地和废弃砖瓦窑场为重点,进一步扩大复垦规模,并不断提高土地复垦率和复垦土地的质量。同时要全面推进采油、采矿、电力建设、化工建设、交通建设、水利建设、城镇建设和自然灾害等破坏、压占、损毁土地的复垦。土地复垦与生产建设必须统一规划,同步进行。复垦的土地具备多种适宜性时,应优先作为耕地。平顶山、郑州、焦作、鹤壁、永城煤炭基地和濮阳、南阳石化基地为全省土地复垦重点区。

规划期间,要适度开发宜农土地。土地开发必须因地制宜,统筹安排,适度开发,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充分合理地开发后备宜农土地资源,并结合改土治水,植树种草,逐步改善生态环境。当前,全省质量较好的宜农荒地基本已开发利用,现有后备资源均不同程度地受水、土等因素制约,开发难度大,投入高,若开发过度将会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宜农滩涂的开发潜力相对较大,但在具体开发项目上要做好可行性论证和规划设计。豫西黄土丘陵区和豫西、豫南、豫北的部分山区,以及黄河滩涂为全省土地开发重点区。

(三)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

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是针对我国农用地特别是耕地质量进行的一次全面调查与评价,农用地估价是在分等定级的基础上对其经济价值的评价。随着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和《土地管理法》的实施,随着农地税收制度的改革,农用地分等定级估价工作已提到日程上来。根据全国的安排,我省计划用3-4年的时间完成全省农用地定级估价工作,提交全省分县(市)农用地分等定级估价报告和1:1万--1:5万农用地等级图和地价图。

(四)城镇土地基准地价更新与平衡

城镇土地基准地价评估已开展多年,其中大多数城市基准地价已有五、六年未更新,一直沿用。随着经济的发展、城镇用地状况变化和基础设施的不断改进,迫切需要进行更新。“每三年进行一次 基准地价的更新与平衡”,及时、准确反映土地市场行情,充分发挥土地价格的调控作用,建立公平、规范、有序的土地市场,是新一轮国土资源大调查的基本任务之一。针对大多数城镇的基准地价成果已多年未更新,开展对城镇土地市场及基础设施建设等地价影响因素大调查已迫在眉睫。城镇土地基准地价更新与平衡,是根据各城镇土地市场的调查情况,运用更加成熟的估价技术和理论,对原有基准地价成果进行全面更新和规范。开展城镇的社会经济状况、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利用效益、地价的变化规律等调查,是更新基准地价、建立基准地价自动更新系统和查询系统的基本工作。城镇基准地价的更新及平衡工作,计划用2-3年完成。

(五)节约用地工程

如何解决好建设与吃饭的关系,做到既保证国家经济建设用地,又要把各项建设用地特别是占用耕地的数量限制到最低程度,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复杂而艰巨的重大任务。河南省人均土地面积不及全国平均水平的1/4,人均耕地仅占全国平均水平的4/5,作为农业大省的河南,实施节地工程项目是永恒的主题,即在保证经济建设用地的前提下,如何合理与节约用地,实现土地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是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面临的的攻关课题。“十五”是河南高速公路建设的高峰时期,要以开洛高速公路节地工程作为范例,在全省实施高速公路建设和其它重点项目建设的节地工程。

(六)基础地质调查

河南省基础地质调查是一项查明省内基础地质情况的超前性调查研究工作,它将为社会提供省内地质状况的基本信息,为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基础资料。 在工作部署上,重点安排在沿黄经济带(欧亚大陆桥河南段),长江经济带的中央山系造山带(秦岭-桐柏-大别造山带),主要大城市及矿业城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沿线及宁西、京广、京九、陇海、焦枝铁路沿线地区和地质生态环境脆弱、地质灾害多发区。根据新一轮国土资源大调查的要求,全面完成我省1:20万区域重力测量,部分更新1:20万区域地质图,完成1:25万区域地质调查修测5幅,开展为农业、找矿、环境服务的1:20万覆盖区区域化探试点工作,编制新一代1:50万河南省矿产图(数字版)、基岩地质图等系列图件,使河南省的基础地质研究达到新的高度。

(七)矿产资源勘查

开展重要矿种和重要成矿区带的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以寻找大型超大型矿床为目标,建立国家级矿产资源基地,促进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具体部署:选择具有充分成矿地质条件和找矿标志的成矿区带及勘查区,运用新的成(找)矿理论和综合找矿方法手段,分层次、分阶段、分级序地部署地质找矿工作,以实现地质找矿的重大突破。

具体项目有嵩县~汝阳地区金银铅锌锰多金属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小秦岭金矿田中深部及外围金银铅锌多金属调查评价,卢氏~南召地区铜铅锌金银锑多金属矿产资源调查评价,桐柏地区铜铅锌金银多金属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淅川地区铜锑银金矿产资源调查评价,河南省地热资源勘查,豫西山区地下水勘查,沿黄经济带城市群地下水资源勘查,河南省平原苦水区饮水工程勘查。

(八)矿产资源开发

在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基础上,建设科技含量高、规模大、产品附加值高、有市场竞争力的矿产资源开发与加工基地。优先开展非金属矿综合开发、高铝三石矿产开发与深加工、煤地下气化试验开发、地热综合规划开发等。

(九)地质灾害预警工程

重点部署在我省地质灾害多发区,黄河危险地段、交通干线及矿山开采集中区和国家重要工程建设区。拟开展的项目有地质环境与地质灾害调查、监测与防治,重点市(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主要交通干线地质灾害调查,黄河中下游(河南段)灾害地质、环境地质调查,郑州市地面沉降监测预警预报系统,大中型水库堤坝稳定性调查监测及评价,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矿区复垦和矿山地质—生态环境治理与恢复建设,地质遗迹、地质公园保护与建设,地下水资源保护与污染防治等。

(十)数字国土工程

“数字国土”是一项重要的基础工程,它立足于国土资源的信息化和网络化管理,以解决庞大的基础数据、文字、图件、图像资料等分散保存方法、检索查询困难和国土资源管理、服务等为目标。项目内容包括国土资源信息化标准研制、河南省国土资源基础信息系统、河南省国土资源信息网络系统建设、黄河中下游地区国土资源生态地质环境地理信息系统技术开发研究等。

国务院和国家计委已于1999年批准部署“国家空间数据基础设施(NSDI)网络体系建设”项目, 我省要借助该项目的实施构筑河南省的基础地理平台,即“省级空间数据基础设施”建设。为此需进行1:1万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更新约4000幅,建立覆盖全省的高精度C级GPS三维空间大地控制网,建设多尺度、多分辨率的基础地理数据库和省、市、县(市、区)三级空间基础设施网络体系。

五、实施规划的主要措施

(一)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资源忧患和保护意识

“十五”期间,要切实搞好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国土资源国情、省情的宣传。开展“土地日”、“地球日”宣传活动和全民国土资源国情、国策、省情教育,大力宣传我国、我省人口多、资源相对不足的基本国情、省情,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我省国土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的严峻形势,树立广大人民群众的国土资源忧患意识,从而增强全社会的资源保护意识,提高公众执行资源国策的自觉性。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本规划的实施,为国土资源工作创造良好的氛围。

(二) 加强基础研究和科技创新,构建国土资源管理的科技支撑体系

依靠科技进步,实现管理服务信息化,是全面提高国土资源管理水平的必由之路。贯彻“科教兴国”战略和科技创新精神,注重地球科学和资源科学的知识创新,研制、改进和完善关键技术,大力推广应用科研成果。

围绕国土资源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面临的主要问题,加大国土资源管理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力度,集中优势力量,开展国土资源可持续利用、基础地质调查、矿产资源潜力评价、资源集约利用、地质环境与地质灾害、国土资源信息化、国土资源管理科学等领域的科技攻关。通过基础研究、技术创新和高科技产业化,为国土资源事业发展提供科学技术支撑。

加强技术创新,建立和完善对地观测、信息、地面和地下探测、地质灾害监测与治理、分析测试与试验、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等六大技术体系。瞄准国际科技前沿,加强基础研究,开展新技术、新方法的试验示范,强化科技管理,积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加快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积极实施“数字国土”工程,依托国家公用信息网络,构建国土资源主干网络和多级数据交换中心,全面建设国土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国土资源信息化标准和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运用高效、实用的信息采集与处理技术,抓紧国土资源基础数据库建设。建立信息服务网络,实现国土资源信息社会共享。

发展立足于我省国土资源特点的资源科学理论体系,力争在造山带大陆动力学和土地集约利用等方面创建一批具有影响的新理论、新方法和新的研究成果。

(三)加强行政管理手段建设,提高国土资源管理效率

全面推进政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开发诸如国土资源规划管理、土地审批管理、地籍管理、探矿权管理、采矿权管理的国土资源政务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国土资源综合统计信息系统和国土资源宏观决策支持系统;推进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

搞好信息的开发利用与社会化服务。基本形成全省国土资源信息服务网站体系;建成基于国际互联网的国土资源信息服务网站,开发网络服务系统,形成统一的对外信息服务窗口。

加强信息化基础建设。建设各级国土资源管理机构局域网,形成国土资源主干工作网络;建设国土资源数据交换中心;加强国土资源信息标准化建设。

(四)加强宏观调控,建立国土资源管理的新体制、新机制

要下大力气尽快将职能转变到中央提出的宏观调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要切实搞好我省土地、矿产资源的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管理,加强政策研究制定和贯彻落实,不断增强宏观调控能力。要建立健全国土资源法律法规体系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切实维护国土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合法权益,维持良好的开发利用秩序。要切实树立服务观念,加强公益性国土资源工作,为政府决策、企业和全社会提供优质服务。凡不属于政府职能范围内的事情,则交由事业单位和中介组织来完成。要加快中介组织同政府机构脱钩的步伐,促进中介机构实行企业化运营,提供公正、公平的服务。通过职能转变,即使政府职能真正到位,又切实发挥事业单位和中介组织的作用,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国土资源管理体系,以确保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的基本国策得到全面落实。

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符合国土资源管理特点的新体制。“十五”期间,在已实行的主要领导干部任免双重领导的基础上,逐步实施市对区、县(市)对乡(镇)的垂直领导。省级以下初步建立起相对独立、集中统一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垂直领导体制,省、市、县三级建立起一支“政治可靠、品德高尚、业务精通、执法公正、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国土资源专业执法监察队伍。

建立政务公开制度。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内容之一。必须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和办事结果,公开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密切相关的事项。建立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对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便于人民群众参与管理、监督政府的政务信息,如建设用地批准信息、登记信息、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信息,矿业权设立、变动及评估信息等,定期公开披露。对涉及公民、法人具体财产权利的信息,可以公开查询。提高国土资源管理的科技含量,逐步运用高科技手段推进政务公开。

(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高国土资源管理水平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十五”期间,要把依法行政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阶段。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要根据我省国土资源管理的具体实际,深入调查研究,加快我省国土资源管理的地方性行政法规的立法步伐,建立健全国土资源法规、法规配套体系,制定中长期立法规划,筹建政研立法课题库。

加快立法步伐和政策研究。要严格按照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加快立法步伐。近期要积极做好《河南省土地复垦条例》、《河南省划拨土地使权管理办法》、《河南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河南省地面工程压覆矿产资源管理暂行办法》、《河南省农业结构调整 中的土地利用政策研究》等法规的调研和起草工作,将成熟的改革决策上升为法律,以法律手段促进资源管理方式和利用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争取早日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具有河南特色的国土资源法律体系框架。要抓好立法的基础性工作,加强立法前期研究,做好立法储备。

“十五”期间,要对国土资源管理体制、国土资源产权管理、国土资源市场体系、国土资源税费、国土资源信息系统等热点、难点问题开展重点研究,取得突破,改变政策理论研究滞后的状况。

按照公平、公正、效率、便民的原则和权力制衡的要求,建立现代行政程序和制度。“十五”期间,要在全省全面推行窗口办公,推进政务公开,设立公开查询系统,对土地登记信息、建设用地批准信息、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信息、储量评审信息、探矿权采矿权评估成果确认信息等,做到公开查询。按照权力制衡的要求,全面推行和完善规划审批、用地报批、土地 估价结果 备案及土地资产处置的会审制度,建立矿业权审批和发证、农用地开发立项、资金申请及减免等重大事项的会审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开展执法模范县创建活动,设立“国土卫士”荣誉称号,聘请监察专员和信息员,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加强舆论监督,探索建立适应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的社会监督机制和投诉制度,防止权力的滥用。

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案件。“十五”期间,要充分利用卫星遥感监测等高科技手段,引入公安和司法机制,建立执法装备和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国土资源和资产的监察力度。要重点查处违反规划用地、未批先用、弄虚作假搭车批地、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低价出让土地和拒缴矿产资源补偿费等违法案件,严厉打击破坏耕地、非法开采、越界开采和破坏矿产资源等违法行为。开展农村宅基地专项检查和治理,解决农村土地违法量大面广问题。维持矿业秩序的正常运行,继续配合做好煤炭行业关井压产工作,重点整顿热点矿山秩序,维护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从有序走向科学。要全面建立巡回检查制度,逐步建立国土资源案件快速反应系统,完善系统内部联动、制约、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整体效能,积极探索出一条预防为主、事前防范和事后查处相结合的执法监察新路子。

“十五”期间,要切实搞好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四五”普法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土地日”、“地球日”宣传活动和全民国土资源国情、国策、省情教育,加强各项业务工作的经常性宣传。从而增强全社会的资源和环境保护意识,为国土资源工作创造良好的氛围。

(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提高管理队伍素质

今后10年,按照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六个坚持不懈”的要求,努力培养“四有”新人。要把学习理论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结合起来,大力提倡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要以“三个代表”的思想为指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反腐败斗争。各级领导要以身作则,廉洁自律。加大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力度,抓好党内外监督机制的建立和各项办事制度的建设,有效地遏制消极腐败现象的滋生。同时,要按照“四化”要求,建立国土资源管理人才的选拔任用机制,选拔一批德才兼备的年轻干部,充实到领导岗位,并有计划地吸收一批高素质的人才,充实国土资源管理队伍,逐步改善国土资源管理队伍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

“十五”期间把干部队伍培训作为提高干部业务素质的重要任务来抓,制定干部培训计划,有计划地组织分层次分专业的培训班,脱产学习与岗位培训相结合,切实加强业务培训,要重点加强现代管理理论、经济、法律、科技、历史和国土资源基础知识的学习,不断改善知识结构,努力提高干部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要充分利用大专院所和科研单位的学科优势和人才优势,为我所用,加强对外合作和对外交流,充分利用国外资金、技术,加速人才培训和科技进步的步伐。

(七)加大投入,建立投资支撑体系

本规划的目标和主要任务是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划十大工程应列入国家和地方资金优先考虑投入的领域,加大投入。进一步疏通投融资渠道,改善投资环境,积极吸引外资和省内外社会资金投入。建立省内公益性地质工作、国土开发整治和矿产资源保护项目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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