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荐河南省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24-02-06 11:46 浏览人次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23〕66号)要求,拟面向全省公开征选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第一批,100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目的

  本次推荐专家的主要目的是组建省级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在报告评审、技术咨询、政策研究、决策建议、培训辅导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提升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技术支撑能力。

  二、推荐范围

  全省范围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社会组织等长期从事土地资源管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领域相关工作的专家或专业技术人员。

  三、基本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

  (二)掌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程序、方法和要求,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具备较高的评估咨询水平。

  (三)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职业道德,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评估意见。

  (四)具有良好的个人信用,无刑事犯罪和不良从业记录,未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或者治安处罚。

  (五)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此次推荐的专家主要包含以下三类: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专家:原则上具有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心理学、地理学、林学、水利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能源动力类等专业领域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有较强理论研究和实务操作能力。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土地管理行业专家:原则上具有土地资源管理、国土空间规划、人文地理等领域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有较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

  综合管理类专家:在党政机关长期从事相关工作,或者掌握所属领域或行业工作特点以及最新科技、政策、经济发展状况的专家。

  四、推荐程序

  专家库建设按照公开、公正、科学、全面的原则,广泛选择吸纳各行业领域专家学者。专家入库采取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的方式。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发布通知:省自然资源厅根据专家库建设需要发布推荐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的通知。

  (二)入库申请:申请人员填写《河南省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专家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获奖情况、个人研究及专业成就、主要工作业绩等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推荐单位汇总填写《河南省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推荐汇总表》(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

  (三)资格审核: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拟定入库专家名单。

  (四)公示、入库:拟入库专家名单通过河南省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纳入专家库。

  五、有关事项

  各单位收到本通知后,请及时转发至下属单位,组织并支持具备条件专家积极申报入库,并于2024年2月29日前,将专家推荐汇总表(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及电子版)报至邮箱15939022484@163.com,专家的具体情况和相关证明资料根据短信通知,由专家自行上传至系统。

  联系人及电话:吴争奇 15939022484

  技术支持及电话:王晓凡 18736889165

 附件1河南省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专家申请表.doc

   附件2河南省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专家推荐汇总表.doc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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