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我省第五十一批注册测绘师注册证及执业印章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1-10 11:03 浏览人次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我省第五十一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注册证》及执业印章即日起开始发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对象: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审批通过准予注册的注册测绘师,名单如下:

(一)准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人)

邓晓威  石晓丹  王  刚  陆  钱  张亚杰  李  牛

娄元鹏  杨晓超  翟省伟  王志军  冯  梅  李国清

杨玉栋  郭雁军  江正胜  李  超  李  伟  高  昂

王永飞  斯庭勇 

(二)准予延续注册人员名单(11人)

王耀国  张开涛  张永刚  安紫东  郭克乐  刘  浩

秦延波  谢沛沛  张燕芳  崔占奎  赵泽昆 

(三)准予变更注册人员名单(7人)

朱会平  郭明辰  陆贤东  闫志民  邢著荣  张少博

丰趁得 

(四)准予注销注册人员名单(3人)

韩亚魁  陈  燕  衣海明

二、领取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三、领取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南路与祥盛街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南,中原出版产业园南区D座一楼

              河南省政务服务中心

    话:0371-65569816 65569753

(领取事宜请先电话预约,严格落实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建议由注册单位统一领取。)

四、有关要求:

1.自本通知发布1个月内,注册测绘师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领取。如委托经办人领取的,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

2.若为延续注册或注册有效期限过期后逾期注册的,需拿原注册证和执业印章更换新的注册证和执业印章。若省内变更注册,原注册证不变,原执业印章作废,需拿原执业印章更换新的执业印章。若由省外变更注册到本省,原注册证和执业印章一同作废,需拿原注册证和执业印章更换新的注册证和执业印章。

3.根据《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测绘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注册证》和执业印章在有效期限内是注册测绘师的执业凭证,由注册测绘师本人保管、使用,请各有关单位及个人遵照执行。


  • 版权所有:河南省自然资源厅政府网站标识码:4100000028
  • 网站地图 备案号:豫ICP备15002648号-2 郑公备:41010002000049
  • 技术支持: 河南省地理信息院 大河网 技术支持电话:0371-68108608 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