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关于办理不动产交易都需要什么手续?
来源: 作者: 时间:2021-03-31 08:33 浏览人次

请参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条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后,还应当对下列内容进行查验:


  (一)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授权委托书与申请主体是否一致


  (二)权属来源材料或者登记原因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


  (三)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权籍调查成果是否完备,权属是否清楚、界址是否清晰、面积是否准确;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缴费凭证是否齐全。


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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