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查阶段是否需要进行压矿审批?
来源: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 时间:2019-12-18 00:00 浏览人次

  2016年11月30日,国土资源部印发了《关于改进和优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查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6号),提出了简化改进征地审查内容,取消审批类项目用地预审阶段的压矿审查。在征地过程中的压矿审查凭建设单位说明已与矿业权人就压矿补偿问题进行协商、有关市县人民政府承诺做好压矿补偿协调工作的前提下,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但是在供地之前必须按照压覆矿产资源管理要求完成压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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