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有关要求,我厅委托相关单位组织专家对“安阳永安贺驼煤矿有限公司煤矿”等5个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4个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巩义智恩铝土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不符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评议,方案不予通过,特此公示。
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联系。
联系电话:0371-68108157。
附件3:嵩县源丰矿业有限公司瑶沟金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附件5:桐柏县宝石崖铁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复垦方案.pdf
附件7:桐柏县银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老洞坡铅锌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复垦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