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省司法厅立法调研组到省自然资源厅就《河南省露天矿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河南省村庄规划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立法工作进行调研。
调研组指出,一要提高政治站位,锚定“两个确保”,结合“十大战略”,充分认识《条例》《办法》立法必要性,落实好省委省政府指示要求。二要做到“精细化”立法,以务实管用精准有效为目标,以法治手段破解存在问题,填补法治空白,提高管理效能。三要加强资料收集,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政策及中央、省委省政府相关意见等收集齐全,不断充实立法依据。四要开展多部门联合调研,科学开展立法调研,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完善草稿条款内容,增强立法实效。五要把牢时间节点,严格按照省人大立法计划,整合立法程序,加快推进。
(法规处 文/图 娄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