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310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作者: 时间:2021-08-10 17:24 浏览人次

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310号建议的答复

 

王效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土地撂荒和农地非粮化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耕地保护顶层制度设计,建立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综合采取管控性、约束性、补救性、建设性、倒逼性、惩治性等六重耕地保护措施,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认真开展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层层压实耕地保护责任,牢牢守住了耕地保护红线。尤其是2020年以来,我省连续出台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203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19号),提出了六种严禁的耕地非农化行为,明确了耕地利用优先序,严格耕地用途管控,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

对于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土地撂荒和农地非粮化问题的建议,我们认真研究吸收,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耕地用途管制制度。及时向省人大反馈修改意见,推动制定《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积极参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修正等工作,完善耕地保护顶层制度设计。强化耕地用途管制,加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强化结果运用,落实责任追究,要求限期整改,严格保护好永久基本农田,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守牢耕地保护红线。

二是加大调控力度,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加大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力度,持续提升地力,改善农民耕作条件,鼓励多种形式开展土地流转、托管,促进粮食规模化种植。在贯彻落实国家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的基础上,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农业种植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竞争力,提高农民收入。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机制,对种粮大户给予资金奖励,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

三是加强耕地监测监管,严防耕地撂荒。加强耕地保护日常监测监管,利用卫星照片执法、智慧耕地等现代化技术手段和信息平台,每季度对耕地种植情况进行全方位监测,对发现的撂荒等疑似问题,下发地方进行核实整改,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畅通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发现渠道,密切关注群众信访、舆情信息等,运用12336举报电话和微信举报平台24小时受理问题线索,强化部门责任,完善田长制,加强耕地保护动态巡查,实行耕地网格化管理,对耕地撂荒等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严防耕地非农化

感谢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予以关注,多提宝贵意见。

 

 

                                  

                           2021630

 

联系单位及电话:河南省自然资源厅耕地保护监督处  68108669

联系人:张艳琳

邮政编码:45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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