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284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作者: 时间:2021-08-10 17:23 浏览人次

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284号建议的答复

 

王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贯彻落实中央防止耕地非粮化有关政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根基,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综合采取管控性、约束性、补救性、建设性、倒逼性、惩治性等六重耕地保护措施,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认真开展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层层压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牢牢守住了耕地保护红线。尤其是2020年以来,我省连续出台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203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19号),提出了六种严禁的耕地非农化行为,明确了耕地利用优先序,严格耕地用途管控,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

对于您提出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防止耕地非粮化有关政策的建议,我们认真研究吸收,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严格保护耕地,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加强耕地保护顶层制度设计,强化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建设,加强耕地用途管制,强化耕地保护监督,落实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统筹处理发展粮食生产和发挥比较效益的关系,不单纯以经济效益决定耕地用途,将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提高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水平,维护好国家粮食安全。

二是加大设施农业用地保障力度,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在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的基础上,严格限制占用优质耕地新建设施农业,鼓励各地利用坡地、荒地等闲置土地发展高效农业。加大对设施农业用地的服务保障力度,向内黄县等全省传统果蔬生产区实行用地政策倾斜,将现代农业发展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保障好发展用地空间,大力支持果蔬保鲜储藏、育苗育种、科技研发等农产品基地建设,促进现代农业转型升级,提高果蔬生产质量,丰富百姓餐桌。

三是着力提高耕地质量,促进粮食生产能力提升。大力支持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和耕地提质改造,促进耕地集中连片,综合实行行政、技术、经济等多种手段保护好优质耕地耕作层,提高耕地地力,实现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加大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力度,持续改善农民耕作条件,鼓励多种形式开展土地流转、托管,促进粮食种植规模化发展,保障粮食种植面积基本稳定。大力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基地建设,促进耕地单产效益提高,实现粮食增产增收。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强化政策激励。进一步加大耕地保护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爱耕地、广种粮、种好粮的自觉性,为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营造良好氛围。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机制,对种粮大户给予资金奖励,奖励资金可用于提升规模化粮食种植装备水平,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粮食生产。

感谢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予以关注,多提宝贵意见。

 

 

                                   

202175       

联系单位及电话:河南省自然资源厅耕地保护监督处  68108669

人:张艳琳

邮政编码:45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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