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284号建议的答复
王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贯彻落实中央防止耕地‘非粮化’有关政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根基,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综合采取管控性、约束性、补救性、建设性、倒逼性、惩治性等六重耕地保护措施,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认真开展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层层压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牢牢守住了耕地保护红线。尤其是2020年以来,我省连续出台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20〕3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1〕9号),提出了六种严禁的耕地“非农化”行为,明确了耕地利用优先序,严格耕地用途管控,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
对于您提出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防止耕地“非粮化”有关政策的建议,我们认真研究吸收,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严格保护耕地,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加强耕地保护顶层制度设计,强化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建设,加强耕地用途管制,强化耕地保护监督,落实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统筹处理发展粮食生产和发挥比较效益的关系,不单纯以经济效益决定耕地用途,将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提高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水平,维护好国家粮食安全。
二是加大设施农业用地保障力度,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在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的基础上,严格限制占用优质耕地新建设施农业,鼓励各地利用坡地、荒地等闲置土地发展高效农业。加大对设施农业用地的服务保障力度,向内黄县等全省传统果蔬生产区实行用地政策倾斜,将现代农业发展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保障好发展用地空间,大力支持果蔬保鲜储藏、育苗育种、科技研发等农产品基地建设,促进现代农业转型升级,提高果蔬生产质量,丰富百姓餐桌。
三是着力提高耕地质量,促进粮食生产能力提升。大力支持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和耕地提质改造,促进耕地集中连片,综合实行行政、技术、经济等多种手段保护好优质耕地耕作层,提高耕地地力,实现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加大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力度,持续改善农民耕作条件,鼓励多种形式开展土地流转、托管,促进粮食种植规模化发展,保障粮食种植面积基本稳定。大力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基地建设,促进耕地单产效益提高,实现粮食增产增收。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强化政策激励。进一步加大耕地保护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爱耕地、广种粮、种好粮”的自觉性,为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营造良好氛围。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机制,对种粮大户给予资金奖励,奖励资金可用于提升规模化粮食种植装备水平,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粮食生产。
感谢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予以关注,多提宝贵意见。
2021年7月5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河南省自然资源厅耕地保护监督处 68108669
联 系 人:张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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