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作者: 时间:2021-08-10 17:21 浏览人次

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5号建议的答复

 

赵国安代表:

您提出关于把撂荒的土地利用起来的建议收悉。经与省农业农村厅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耕地保护顶层制度设计,建立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综合采取管控性、约束性、补救性、建设性、倒逼性、惩治性等六重耕地保护措施,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认真开展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层层压实耕地保护责任,牢牢守住了耕地保护红线。尤其是2020年以来,我省连续出台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203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19号),提出了六种严禁的耕地非农化行为,明确了耕地利用优先序,严格耕地用途管控,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

对于您提出的关于把撂荒的土地利用起来建议,我们认真研究吸收,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调查,摸清问题底数。将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情况纳入耕地保护日常监测监管范围,利用卫星照片执法、智慧耕地等现代化技术手段和信息平台,每季度对耕地种植情况进行全方位监测,进一步摸清耕地撂荒底数,对发现的撂荒等疑似问题,下发地方进行核实整改。

二是严格开展考核,严肃追究责任。严格开展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进一步压实地方政府耕地保护的主体责任,将耕地撂荒等非农化行为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对发现问题的责任单位和个人严肃处理,并要求限期整改。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机制,推动地方建立耕地保护奖惩办法,对耕地保护突出的集体或农户进行奖励,把撂荒的土地有效利用起来,提高农民收入,提升农民种粮积极性。

三是加强监督执法,建立健全田长制强化属地监管和部门责任,建立健全田长制,加强耕地保护动态巡查,实行耕地网格化管理,严防耕地撂荒等现象发生。畅通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发现渠道,密切关注群众信访、舆情信息等,运用12336举报电话和微信举报平台24小时受理问题线索,对耕地撂荒等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严防耕地非农化

感谢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予以关注,多提宝贵意见。

 

 

 

2021630

 

联系单位及电话:河南省自然资源厅耕地保护监督处  68108669

联系人:张艳琳

邮政编码:45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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