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矿评公开2021第7号
郑州煤炭工业(集团)宏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占用矿产地)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豫地评采报字〔2021〕第02号),已在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2021年6月17日至6月30日),公示期内没有收到异议,该报告提交单位为河南地源矿权评估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和《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应用指南(试行)》(中国矿评协2017年第3号公告),现对郑州煤炭工业(集团)宏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占用矿产地)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予以公开,评估结果自公开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附件:郑州煤炭工业(集团)宏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占用矿产地)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豫地评采报字〔2021〕第02号)摘要.pdf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