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矿评公开2021第6号
灵宝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灵金一矿(占用矿产地)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红晶石评报字〔2020〕第067号),已在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2021年3月12日至3月25日),公示期内没有收到异议,该报告提交单位为北京红晶石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和《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应用指南(试行)》(中国矿评协2017年第3号公告),现对灵宝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灵金一矿(占用矿产地)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予以公开,评估结果自公开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附件:灵宝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灵金一矿(占用矿产地)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红晶石评报字〔2020〕第067号)摘要.pdf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