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矿评公开2021第2号
灵宝金源晨光有色矿冶有限公司大曼铅矿(共伴生矿产)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中宝信矿评报字〔2020〕251号),已在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2021年1月22日至2月4日),公示期内没有收到异议,该报告提交单位为北京中宝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和《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应用指南(试行)》(中国矿评协2017年第3号公告),现对灵宝金源晨光有色矿冶有限公司大曼铅矿(共伴生矿产)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予以公开,评估结果自公开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附件:灵宝金源晨光有色矿冶有限公司大曼铅矿(共伴生矿产)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中宝信矿评报字〔2020〕251号)摘要.pdf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