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阳新高速商城至豫鄂省界段(一期)选址意见书的公示
来源: 作者: 时间:2020-12-14 08:32 浏览人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要求,现对阳新高速商城至豫鄂省界段(一期)选址意见书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14日至2020年12月22日(7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欢迎社会公众对该建设项目选址情况予以监督。以单位名义举报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举报反映问题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18

邮政编码:450016

咨询电话:0371-68108096 

 

公示内容:

建设项目名称:阳新高速商城至豫鄂省界段(一期)

建设单位名称:信阳市交通运输局

建设项目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豫政〔2020〕27号)

建设项目拟选位置:项目涉及信阳市商城县和固始县。(详见附图)

拟用地面积:拟用地约308.1852公顷

拟建设规模:本项目起点顺接濮商高速终点,并与沪陕高速交叉,路线向南经固始县方集镇、商城县李集镇、丰集镇、金刚台镇、汪岗镇等,终点接沿大别山高速公路鸡公山至商城段,路线全长约37.258公里。

拟选位置示意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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