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身边好人”推荐 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机关党委 作者: 时间:2020-04-26 00:00 浏览人次

厅机关各处(室、局)党支部,厅属各单位党支部(党委):

为进一步弘扬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的高尚情操,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大力营造崇尚、学习、关爱、争当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的浓厚氛围,根据省文明办、省直文明办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身边好人”推荐评选活动,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培育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化拓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持续选树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典型性强的“身边好人”,运用身边榜样的力量激励干部职工积善成德、明德惟馨,着力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让中原更加出彩提供丰润道德滋养。

二、标准范围

评选标准: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方面有突出表现,事迹真实感人,身边群众认可度高;行为对促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有榜样示范作用,具有可学性。

参评范围: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单位在职及离退休干部职工,均可参加评选活动,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1-2名职工参加评选。

三、方法步骤

1.宣传发动。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应及时传达学习通知要求,广泛动员干部职工及时发现、积极推荐身边的好人好事,营造点赞美德、学习榜样、争当好人的良好氛围。

2.推荐报送。各单位应在层层推荐、审核把关、群众评议的基础上,于510日前向厅精神文明办推荐“身边好人”人选(原则上类别不重复,材料要求及格式见附件)。全国、全省、省直道德模范和提名奖获得者不再重复推荐。

3.组织评审。厅精神文明办每季度末组织人员对各单位报送的身边好人进行材料评审和实地走访,遴选一批“身边好人”候选人,经确认无误后进行公示评议,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每季度省厅“身边好人”,并从中择优向中央、省文明办推荐为“中国好人”“河南好人”候选人。

4.表彰激励。“中国好人”“河南好人”由中央、省文明办颁发荣誉证书;省直“身边好人”由省直文明办颁发荣誉证书,并优先推荐为“省直道德模范”候选人。

四、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开展推荐评选“身边好人”活动,是推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传递社会正能量、弘扬时代新风尚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这项工作作为深化文明创建活动的有效抓手,积极拓宽发现推荐好人好事的渠道,重点面向机关和基层一线的普通干部职工,着力选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身边好人”。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把宣传教育贯穿于推荐评选全过程,广泛开展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宣传推介活动,营造全员支持、全员参与道德建设的浓厚氛围。要善于融合实施、协同推进,把“身边好人”推荐与道德模范、文明家庭及志愿服务“四个优秀”评选结合起来,扩大先进典型的感染力、影响力和带动力,形成全社会向上向善的强大力量。

3.强化管理,常态长效。推荐评选“身边好人”活动是文明单位测评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下一步将纳入厅精神文明办公室日常管理。要强化推荐评选工作监督管理,确保推荐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要保持常态、形成长效,促进好人好事层出不穷、凡人善举不断涌现。各单位要在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爱帮扶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树立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价值导向。同时,加强对身边好人的教育管理,做好思想教育、行为引导等工作,确保选树推荐的好人立得住、推得开。

 

附件:1、“身边好人”候选人事迹材料格式

2、“身边好人”候选人推荐表

3、“身边好人”候选人简要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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